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相关精神与要求,现就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以下简称 “我院”)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工作实施办法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端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相关要求。
2.申请者须为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且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愿意投入相关领域的深入学习与研究。
3.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 “直博”)的申请者,本科前三学年的总学分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靠前(达到 “专业前茅” 水平),同时应具备突出的创新意识与学术发展潜质,其外国语水平需完全符合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关于外国语能力的具体要求。
4.跨专业申请的考生,需提前掌握所申请专业在大学本科阶段应具备的核心知识储备与能力水平,且必须提供能证明自身资质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或实践经历证明等);此外,跨专业申请者还需强制参加我院专门组织的跨专业加试考核。
5.所有申请者均需在 2025 年期间参加我院举办的开放日活动,未参与该活动者将无法进入后续申请流程。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的规定时间段内,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 “信息系统” 导航栏对应的系统(以下简称 “南大推免系统”),并选择 “推免预报名” 模块完成线上报名操作;未通过该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申请者,我院将直接不予接收其申请。
2.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网上缴费等全部必要手续,未完成者将无法参与后续选拔。
3.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且通过我院初步选拔的申请人,需在 9 月 22 日 9:00 准时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严格按照我院拟选拔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仅直博生需明确选择导师)填报志愿;若未依据前期确定的拟选拔信息填报志愿,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我院推免补录程序将于 9 月 25 日 14:00 立即启动,补录阶段将优先针对未录取且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4.我院将于 9 月 25 日 9:00 起,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考核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该通知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认操作,具体时限统一为 20 分钟,但需区分两种情况:
(1)9 月 25 日 14:00 前收到待录取通知的,以 14:00 为确认起始时间,需在 14:20 前完成确认;
(2)9 月 25 日 14:00 后收到待录取通知的,以实际收到通知的时间为确认起始时间,需在收到通知后的 20 分钟内完成确认。
若申请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可立即启动补录程序,递补其他合格申请者。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在南大推免系统完成线上报名后,需下载并打印 “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该表格必须经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未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将被判定为无效材料,直接导致申请失败。
2.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1《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并确保所有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无遗漏;若发现材料造假,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申请人须在 9 月 20 日(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前,通过顺丰快递将全部申请材料邮寄至我院指定地址,逾期邮寄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3.申请直博的申请者,需额外提交与所申请学科领域高度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具备同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的 “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需严格参照附件 2《专家推荐信》模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申请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若申请者在参加我院 2025 年开放日活动时已提交过相关材料(含专家推荐信),则无需重复邮寄,可提前与我院联系人确认材料状态。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需密切关注我院联系人陶老师的通知,或南大推免系统发布的具体考核安排,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选拔考核。根据初步规划,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形式进行,具体复试地点与要求将另行通知。
2.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流程参加复试,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参加复试、或未按要求携带必要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再安排补复试。
3.我院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专门组建复试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本科专业与所申请专业的关联性进行学科归属认定;认定结果需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后,上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对于经认定属于跨专业申请的学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所申请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1)加试形式:统一采用笔试方式,不设面试环节;
(2)考试时长: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2 小时,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3)分值设定:每门加试课程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仅加试成绩全部合格的申请者,方可进入后续录取评估环节;
(4)科目安排:不同专业对应的加试科目存在差异,具体分类如下:
①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三个专业:加试科目为《管理学》《经济学》;
② 金融硕士专业:加试科目为《货币银行学》《金融工程学》。
五、录取要求
1.南京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严格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的核心原则,在选拔过程中始终坚持 “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标准,不降低录取门槛、不违规扩招。同时,注重对申请者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考察,将 “以德为先” 作为录取导向,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者,无论成绩或能力如何,均不予录取。
2.严格执行南京大学及我院制定的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如未参加开放日、跨专业未提供证明材料等)、未达到复试要求(如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不合格等)的申请者,一律不予录取,且不接受申诉或复议。
3.复试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申请者,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我院不再为其提供其他录取机会或调剂方向。
4.若已录取或已入学的推免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伪造科研成果、篡改成绩单等),或有其他严重破坏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如恶意干扰考核秩序、贿赂工作人员等),一经核查确认,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未入学)或研究生学籍(已入学),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本科所在学校。
六、其他事项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通过 “南大推免系统” 和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两个系统的报名环节缺一不可;仅在其中一个系统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系统报名的,申请均视为无效,我院将不予处理。
2.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及接受拟录取通知时需秉持慎重态度,恪守诚实守信原则;一旦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将视为最终选择,不得再提出撤销申请,也不得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违者将被取消推免资格。
3.已被南京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若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当年不得再报考南京大学研究生。此外,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资格),其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我院将不再保留其入学名额。
4.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将继续推出 “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该计划旨在吸引外校优秀推免生加入我院名师团队;成功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在正式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将直接获得新生 “校长特别奖学金”。对于南京大学本校的优秀直博生,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可自愿参与 “校长特别奖学金” 的评选,具体评选规则、申请时间及流程将由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另行发布通知,我院将同步转发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负责推免工作咨询与材料对接);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平仓巷 5 号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请在快递封面注明 “2026 推免申请材料 - 申请人姓名”);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电话:025-83597501(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
咨询邮箱:smezs@nju.edu.cn(邮件主题请按 “2026 推免咨询 - 申请人姓名 - 本科学校” 格式填写,以便快速回复)。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8 日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