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政策说明
为持续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强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依据国家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江苏科技大学 2026 年将面向全国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现将具体接收政策说明如下:
一、接收专业范围
1.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
(1)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申请通道,仅经济管理学院的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暂不接收推免生;
(2)最终可申请的硕士专业名单,需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公布内容为准。
2.直博生接收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面开放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通道。
二、接收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与品行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严谨,身心健康且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学业成绩要求:本科阶段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课程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整体学业水平达到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要求。
3.创新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科研探索意识与实践能力,在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方面有成果者优先,需充分展现符合研究生培养的潜力。
4.资格要求:已正式获得就读本科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该资格已通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三、接收工作流程
1.志愿填报操作(1)填报时间:申请人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推免生报名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补报;(2)填报平台: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学业信息、科研经历等内容,并准确选择我校作为志愿院校;(3)信息核对:填报完成后需反复核对信息,确保真实、完整,因信息填写错误或遗漏导致的报名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1)审核流程:我校将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与培养需求,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业成绩、科研背景等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2)通知发放: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 “复试通知”;(3)确认要求:申请人需在系统显示的 “复试通知” 有效期内登录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且不可恢复。
3.复试考核与录取确认(1)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要考核方式,各招生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在必要时增设笔试环节(如专业基础测试、科研能力测试等),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由各学院单独通知申请人;(2)拟录取通知:通过复试考核的推免生,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布 “待录取通知”;(3)录取确认:推免生需在 “待录取通知” 发送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未按时确认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且不再补录。
四、推免生专属优惠政策
为支持推免生在我校期间的学术成长与能力提升,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以下四项优先政策:
1.导师选择优先:在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阶段,推免生可优先根据个人研究方向,与匹配度高的导师沟通,确定指导教师;
2.助研岗位优先:研究生培养期间,推免生可优先获得 “助研” 岗位安排,通过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积累实践经验,同时领取相应岗位津贴;
3.国际会议资助优先:若推免生需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学校将优先推荐其申请会议资助,覆盖部分交通、住宿及会议注册费用;
4.出国交流推荐优先:对于有出国(境)学术交流需求的推免生,学校将优先推荐其参与校际合作交流项目,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指导与经费支持。
五、其他重要事项
1.拟录取资格取消情形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我校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录取资格:(1)未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具体以学校入学要求为准);(2)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科院校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3)属于专项计划推免生(如 “农村振兴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等)的,未履行专项计划相关协议约定;(4)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议,认定其不符合研究生入学标准的其他情形(如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等)。
2.信息查询与政策衔接(1)未尽事宜:关于推免生接收的补充通知、各学院复试细则等后续信息,将统一通过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申请人需密切关注网站更新;(2)政策冲突处理:本政策说明内容若与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推免生招生文件存在冲突,一律以国家及省级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
3.咨询联系方式(1)学校研招办咨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政策解答、系统操作指导等,联系电话为 0511-84402362,由袁老师、周老师负责接待,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2)各学院咨询:各招生学院设有专门联系人,负责本院推免生专业咨询、复试安排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覃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06277;
能源与动力学院(含中外班):毛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11736;
机械工程学院:马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02269;
自动化学院:王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06765;
计算机学院:朱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03658;
经济管理学院:储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068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陈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0782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孙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4122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华老师,联系电话 0511-85605150;
理学院:张老师,联系电话 13605282781;
外国语学院:周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03659;
生物技术学院:邵老师,联系电话 0511-85616662;
张家港校区:范老师,联系电话 0512-56731903;
人文社科学院:侯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35572;
马克思主义学院:黄老师,联系电话 0511-85602052;
粮食学院:孙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20093;
海洋学院:杨老师,联系电话 0511-84400230;
莫尔多瓦联合学院:杨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分别为 0511-84400230、13605282781。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