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管理规则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作为研究生招生多元体系的关键构成,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序推进,构建公平竞争、科学筛选、择优录取的招生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一、组织领导架构
学校统筹层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推免生接收的组织规划、整体协调与实施推进工作,确保招生政策落地与工作规范开展。
学院执行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承担本院各专业推免生的接收任务,包括组织考核、资格审核、咨询答疑、信息公开公示等全流程工作,保障本院招生环节合规透明。
二、接收专业与名额安排
1.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我校部分博士招生专业面向推免生开放本科直博招生通道,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名单,需查阅《江南大学 2026 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含相关专业领域)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具体接收范围及要求,以各学院正式发布的《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为准。
3.名额确定方式:各学院会结合学科发展定位、专业(领域)培养需求及报考考生的生源质量,动态调整并确定各专业(领域)的推免生接收人数;本科直博研究生的拟招生名额,同样以《江南大学 2026 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
三、申请者需满足的条件
1.政治素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国家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身心健康状态。
2.学历与推免资格要求: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在本科就读院校正式获得推免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就读院校公示结果为准。
3.学术潜力要求:对学术研究具备浓厚兴趣,能够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符合研究生培养的学术基础要求。
4.身体健康标准:需严格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部分专业的培养特性及社会岗位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避免报考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无锡医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的所有专业。
5.本科直博专项要求:报考本科直博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6.学院补充条件:需满足各招生学院在其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中明确的其他具体要求,如科研经历、英语水平等补充条件。
四、申请与接收工作流程
1.学院制定专项细则:各学院依据学校发布的推免生接收总体政策,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色与培养目标,制定本院具体的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明确考核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
(1)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
(2)仔细阅读系统内的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发布的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完成缴费操作。
3.申请信息审核与复试通知:
(1)学院对 “推免服务系统” 中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基本要求;
(2)对审核通过、进入复试阶段的推免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定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组织与实施:所有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小组组建:学院按学科、专业分组组建复试小组,成员需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公道正派的人员,且需规避特定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利益相关关系);成员须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复试形式选择:复试考核可根据专业特点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操作等单一或组合形式,具体考核安排、内容及评分标准,以各学院工作细则为准。
(3)评分规范执行:复试小组成员需在考核现场独立给出数字型评分,避免相互干扰;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考生的表现,统一评价标准,确保评分客观公正。
(4)复试过程管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留存等工作,所有材料归档备查,保障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可追溯性。
5.录取环节操作:
(1)拟录取名单初步确定: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各专业接收名额,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待录取状态确认: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待录取状态;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待录取状态一经双方确认,不得擅自取消。
(3)名单审核与公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录取材料发放:2026 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考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向拟录取考生邮寄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5)入学资格审查: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各学院将对考生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正式取得研究生学籍。
6.监督与复议机制:
(1)多层级监督: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分层次、全方位的监督,覆盖考核、评分、录取等关键环节,确保招生过程规范透明。
(2)纪律责任追究: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规章制度,严肃追究其责任,绝不姑息。
(3)考生复议处理: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承担直接责任;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在质疑,可向研究生院提出咨询申请,由研究生院负责核实相关情况并给出最终解释。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政策规定,向所有录取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收费标准可登录江南大学官方网站,在 “信息公开” 栏目中查询,确保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同时,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等,用于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经济负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要求:若各学院需要推免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等),须在本院发布的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中明确说明材料清单、格式要求及递交方式(如邮寄地址、现场提交时间等),避免考生遗漏。
2.系统操作要求: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申请填报、信息确认、待录取确认等全部线上操作,因个人操作失误或逾期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责任与资格说明:
(1)若考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操作、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予以补报或修改。
(2)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所在学校纪律处分(如记过及以上)的,学校将依据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缴纳费用按相关流程退还。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