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收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人才选拔需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具备良好道德品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践行向上的价值观,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2. 推免资格要求:为当年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考生信息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并通过审核。
3. 学术诚信与纪律要求: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或纪律处分。
4. 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接收程序
(一)申请报名
1. 系统登录与志愿填报: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发布的推免生(含直博生)招收章程及专业目录,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
2. 复试通知确认: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及时查看并接收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确认参与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1. 复试通知发送:各招生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具体复试时间、流程及要求,以各招生学院单独通知为准。
2. 体检安排:推免生体检工作将在次年新生入校后统一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 复试材料准备: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规格,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提交;材料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1)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核查);
(2)本科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3)个人简历1份,内容需包含学习经历、科技竞赛参与情况、科研活动经历等;
(4)补充证明材料: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文章、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核查);
(5)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材料。
(三)录取环节
1. 录取依据: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将按学科/专业领域分类,以考生复试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待录取通知与确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并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名单公示
所有通过复试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在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奖励政策
凡被我校成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学校颁发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发放标准与流程按学校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1.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或信息不准确,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后续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
2. 报考限制: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违反此规定者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 入学资格复审:新生开学报到时,我校将对推免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审,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入学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不符合当年所报考专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
(3)入学前未按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4)新生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体检标准;
(5)存在其他不宜录取为推免生或直博生的情形。
4. 政策衔接:若本章程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当年新下达的规定存在冲突,以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五、咨询与申诉渠道
1. 咨询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460038,负责解答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等环节的相关疑问;
2. 申诉电话(纪检监察室):023-62461708,受理推免生招收过程中的异议申诉与监督反馈。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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