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严格遵循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有序推进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明确报考、考核及录取等关键环节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申请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属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的硕博专业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
3.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同时满足北京邮电大学针对研究生招生设定的具体体检要求。
4. 满足报考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补充报考条件。
二、报考操作流程
推免生报考工作需按以下步骤依次完成,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材料提交完整:
1. 材料填报与提交
考生需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全套电子版报名材料;同时需将纸质版材料通过交送或邮寄方式送达报考学院。
需上传及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 《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根据报考层次选择对应表格);
②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③ 大学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④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内容);
⑤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提供);
⑥ 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清单需登录对应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纸质材料邮寄要求:仅限通过EMS方式邮寄,按报考学院所在校区选择对应地址:
① 西土城路校区: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XXX学院教务科,邮政编码为100876;
② 沙河校区: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南丰路1号北京邮电大学XXX学院教务科,邮政编码为102206。
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指定渠道查询获取。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操作
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等关键环节操作,确保各步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 可接收推免生专业范围
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其中125300会计专业除外)均开放接收推免生申请,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及发展规划选择报考专业。
4. 复试安排查询
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考核内容等细节,考生需自行登录报考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推免生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中旬至10月初。
三、考核实施流程
推免生考核工作分为材料审核、面试考核、心理测试三个环节,各环节严格按标准执行,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一)材料审核
各学院将组建专门评审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综合评审,结合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评定材料审核成绩,并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面试考核
1. 面试组织规范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以确保充分考查考生综合能力;
面试开始前,将通过随机方式确定考生的面试次序,避免人为干预;
面试过程中,考生需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确定考核题目,保证考核公平性;
面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留存考核过程资料,便于后续核查。
2. 面试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具体涵盖政治态度是否端正、思想表现是否积极、道德品质是否良好、科学精神是否具备、是否诚实守信、是否遵纪守法、团队协作意识强弱、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全面评估考生思想道德素养。
专业面试:包含外语听说能力考查与专业知识考查两部分:
① 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重点考查学术素养、对学科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灵活运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与思维;
② 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重点考查专业基础功底、实践应用能力、职业素养与发展潜力,确保符合专业学位培养要求。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是推免生考核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心理测试的具体操作流程,考生可参考《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心理测量操作步骤及说明》执行。
四、录取工作规则
推免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考核结果,按以下规则有序开展: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其他环节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2. 学校将以考生复试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拟定推免生录取名单;拟定名单确定后,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 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明确是否接受该待录取通知;逾期未进行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 拟录取名单需按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按教育部要求完成录取数据上报工作,正式确定录取资格。
五、其他补充事项
1. 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期间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 被录取的直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额外材料提交:
材料填报与打印:2025年11月1日至11月8日期间,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材料提交要求:需在2025年11月9日前(以邮寄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交送或邮寄至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①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② 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需为与申请学科相关、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模板可在网上报名阶段下载)。
3. 考生需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4. 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本科毕业前未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已获得的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5. 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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