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为保障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的规范与有序开展,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实际与研究生培养需求,特制定本接收章程。
一、组织领导架构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在 “山东建筑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的统一指导下推进,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生处:统筹负责全校推免生接收的资格审查工作,包括对考生推免资格、材料完整性的审核;同时承担后续录取环节的审核工作,确保录取流程合规。
2.各招生学院:聚焦本院所属学科与专业的推免生复试组织工作,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养、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缺一不可:
1.身份与资格条件:考生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院校的推免资格,推荐手续需完整规范,相关证明材料需齐全有效。
2.学业与品行条件:考生在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需保持优异,无课程挂科或重修记录;同时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罚、纪律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条件:考生需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压力,体检结果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体检安排详见后续 “其他事项”)。
三、接收学科范围与招生计划
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学科、专业范围及各专业招生名额,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官方渠道查询,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1.查阅附件《2026 年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目录》:该目录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下载获取,目录中明确标注了各接收学科的代码、名称及初步招生计划。
2.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考生可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内直接检索我校名称,查看各学科实时推免招生计划。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
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的申请与选拔考核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文件要求,具体流程及材料规范如下:
(一)复试需校验的书面材料
考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后,需在复试当天携带以下书面材料供现场校验,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1.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需包含本科阶段完整注册信息);
2.学业成绩证明材料: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无公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
3.综合能力补充材料:复印件形式的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本人作为主要参与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其他能体现个人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的原创性成果,此类材料需在复试时提交给面试导师组,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接收推免工作具体步骤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推免服务系统” 将于 9 月 22 日 9:00 正式开通,考生需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免冠照片上传、网上缴费等基础操作,随后根据自身专业兴趣与我校接收学科范围,填报具体专业志愿。
2.学校发送复试通知:我校将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对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及推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在 9 月 23 日 9:00 后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3.各学院组织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将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单独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包括复试时间、复试地点(或线上复试平台)、复试流程及考核内容等,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准时参加复试。
4.拟录取与后续确认:
(1)学院上报合格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复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校审核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上报的合格名单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考生资格、复试流程合规性等,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考生确认待录取: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拟录取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按系统提示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4)公示与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正式录取名单;
(5)特殊规定提醒: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依据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接受任何异议申请。
五、学制设定与学费标准
(一)学制
1.基本学制:我校接收的推免研究生,基本学制统一设定为 3 年;
2.修业年限:其中全日制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实行弹性管理,范围为 2-4 年,具体可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及学校培养方案要求,经审批后适当调整。
(二)学费
推免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需以《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该章程将详细明确各学科、专业的学费金额、缴费周期及缴费方式,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查询该章程。
六、研究生奖助体系说明
为支持推免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科研与生活,我校针对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建立了 “资助 + 奖励” 相结合的完善奖助体系,具体项目及覆盖范围如下:
1.国家奖学金
(1)覆盖范围:仅面向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金额执行,具体金额可咨询学校研究生处或查看当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2.国家助学金
(1)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2)资助标准:按国家最新发布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资助金额将按月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3.学业奖学金(新生一等奖学金)
(1)覆盖范围:专门针对通过推免方式进入我校的一年级研究生(即研一新生),无其他附加条件(除推免资格外);
(2)奖励金额:固定为 10000 元 / 生,奖金将在新生入学后,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或分阶段发放。
4.“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1)覆盖范围: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具备特定专业技能(如科研辅助能力、教学辅助能力、管理服务能力等)、能够承担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
(2)津贴标准: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的统一规定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岗位类型、工作时长有所差异,按月发放。
5.科研业务费
(1)覆盖范围: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2)发放方式: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的情况、个人科研计划推进情况,结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统筹安排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研究生开展科研实验、文献查阅、学术会议参与等科研活动。
6.其他奖助学金
(1)覆盖范围:涵盖我校各类型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以各奖助项目通知为准);
(2)项目设置:学校将根据社会捐赠、企业合作、学科发展需求等,分类设置专项奖助学金,如 “企业冠名奖学金”“学科优秀研究生奖励” 等,各项目的奖励金额、申请条件及评选流程,将在当年发布的专项通知中明确。
7.国家助学贷款
(1)覆盖范围:全日制研究生;
(2)贷款政策: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按国家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统一规定,向学校指定的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额度、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均按国家政策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此项政策缓解学费、生活费压力。
注:人事档案关系未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定向研究生明确不享受资助政策),不纳入上述部分资助项目的覆盖范围;学校将通过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确保其能通过申请相关资助项目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习。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再次核查,并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若公示期间或后续核查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虚假、伪造或不准确情况,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不再接受该考生的任何后续申请。此外,若考生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资格),我校同样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退还已缴纳的相关费用。
2.体格检查安排: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工作将在考生 2026 年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体检标准,将在入学通知中明确;体检结果不符合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可能取消入学资格。
3.研究生导师双选:推免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开展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工作,学校将提前公布各学科导师名单、研究方向及导师招生名额,新生可根据自身科研兴趣与导师研究方向进行选择,导师也将根据新生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等进行筛选,最终匹配结果将在入学后 1 个月内确定,确保每位研究生都能匹配到适合的指导教师。
4.招生监督机制: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在推免招生工作期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处官网公布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与邮箱,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如需保密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八、招生信息查询网址
考生在推免申请、复试准备、录取确认等整个流程中,可通过以下官方网址获取最新招生信息,建议定期查看,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1.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网官网:http://www.sdjzu.edu.cn,可查询学校整体办学情况、招生政策解读等;
2.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www.sdjzu.edu.cn/yjsc/,是推免招生信息发布的核心平台,将实时更新接收章程、学科目录、复试通知、拟录取公示等关键信息。
九、咨询联系方式
若考生在推免申请过程中遇到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为考生提供解答:
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1000 号,山东建筑大学行政办公楼 BG206 室;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电话:0531-8636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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