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有序开展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公平性,太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结合自身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需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专业领域概况
经济与管理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成果显著,拥有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具备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专业硕士培养领域,设有工商管理(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MEM)3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学院在能源工程管理、技术创新与管理、管理决策与优化、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等重点研究方向上,持续深耕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与科研成果。
二、接收专业范围(仅面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
“3+1+4” 本博贯通培养项目:对应招生专业为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常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分别为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 工商管理学。
三、申请资格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2.申请人必须成功获得其本科就读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需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账号注册与报名操作,确保报名状态有效。
四、接收工作实施流程
1.已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需在 9 月 21 日之前,按照学院规定的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关于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需持续关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或直接致电学院教科办咨询详情;
2.取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参与 “3+1+4” 本博贯通培养项目,通过 “直接攻读博士” 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直博生的博士阶段专业,需依据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专业及研究课题确定,原则上博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需属于同一学科门类;若申请人计划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须经本科所在学院与我校接收学院双方审核同意推荐及接收,且通过最终资格核查;
3.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在 9 月 22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开通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我校研究生院将结合 “推免系统” 的志愿信息与学院报送的接收名单,对推免生的报名志愿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
五、申请材料准备要求
推免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同时,需将电子版材料按照 “姓名 + 推免申请 + 推免专业(若申请‘3+1+4’本博贯通项目需明确标注)” 的格式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gxy349117059@163.com。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现场审核,所有复印件需统一使用 A4 纸张复印后提交学院留存。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材料信息不真实或存在遗漏、错误,我校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与后续录取资格;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经收取,不予退还。具体材料包括:
(1)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由学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确保成绩信息真实有效);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含荣誉称号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含结题证明、成果鉴定报告等)等相关材料;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如 CET-4、CET-6 等)的成绩证书,或由考试机构出具的官方成绩证明文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后续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在 2026 年 6 月下旬,按照推免生预留的地址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报到当天未能出示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需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依据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3.推免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体检要求,在录取报到后,需按时参加我校校医院组织的统一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其他未提及的注意事项,需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发布信息
学院指定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51-3176702
电子邮箱:jgxy349117059@163.com
发布单位:太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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