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
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优化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核心精神,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牢固树立 “招生过程亦是育人过程” 的理念,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
2.进一步健全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导向,坚持对考生能力考核与知识考核并重,重点强化对考生创新潜力和专业素养的评估。
3.充分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鼓励考生跨学院申请就读,同时积极吸纳其他高校的优秀推免生加入我校。
4.进一步扩大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限,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同时规范导师参与选拔的流程与标准。
5.坚持 “以人为本” 理念,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可监督。
二、组织实施
1.学校层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部署;研究生院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落实,并对各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2.各学院需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资格初审、复试组织、结果公示等。
3.各学科或专业领域需组建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考核,结合考核结果完成择优选拔工作。
三、招生专业
2026 年我校推免生接收的具体招生专业,需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最终公布的专业名单为准,考生可登录该系统查询详细信息。
四、接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考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成功取得本科所在高校授予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5.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满足所报考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求制定的其他具体接收条件。
五、报名流程
所有有意向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均必须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线上报名,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的资格审核与复试环节。
六、复试安排
1.各学院将按照接收工作方案,先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复试。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知识结构完整性评估、科研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意识考察、综合素质与个人发展潜力评价。考生可登录报考学院官网,查阅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及复试具体流程。
2.复试以综合考试为主要形式,单次复试时长通常不低于 20 分钟;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需如实填写《2026 年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
七、公示及录取办法
1.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由报考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后,我校将不再取消其待录取资格。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先经学校层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3.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不得对名单内容进行修改;若公示期间需调整名单,需对调整部分的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并对调整后的内容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能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此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2)通过虚报个人信息、隐瞒关键事实、伪造或涂改相关材料等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疾病的;
(4)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未达标的;
(5)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复试及录取全流程的;
(6)在公示期或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学术不端、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的。
若考生在推免生申请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若考生已入学,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学籍,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本科推荐高校,同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其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八、信息公开、申诉渠道与监察机制
1.各学院需在官网显著位置公开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复试流程及录取办法等关键文件,确保招生政策透明化。
2.各学院需明确公布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电子信箱及通讯地址等咨询与申诉渠道,并保障上述渠道在推免生接收工作期间保持畅通,及时回应考生疑问与诉求。
3.研究生院将联合学校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考生若在招生过程中对审核结果、复试安排或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所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给出书面答复;若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二次申诉。
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9-83858211
九、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83858211
各学院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215,咨询邮箱 mkszhaosheng@xust.edu.cn;
理学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250,咨询邮箱 1xy85583136@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59,咨询邮箱 jxxyyjs@xus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任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7373,咨询邮箱 cailiaoxueyuan@163.com;
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朱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83,咨询邮箱 xkhg_2011@163.com;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苗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354,咨询邮箱 xustdkyjs@163.com;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曹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259,咨询邮箱 241020437@qg.com;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395,咨询邮箱 jsjx@xust.edu.cn;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田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53,咨询邮箱 jgxyyzb@xust.edu.cn;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人宋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76,咨询邮箱 cehuiyjs@126.com;
地质与环境学院:联系人白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88,咨询邮箱 dihuanyjs@xust.edu.cn;
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43,咨询邮箱 nengyuanxueyuan@xust.edu.cn;
管理学院:学硕、MEM、MPACC 方向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511;MBA 方向联系人童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7517;统一咨询邮箱 guanyuanyjs@163.com(注:MBA 方向另可联系邮箱2765020990qq.com);
艺术学院: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262,咨询邮箱 yishuxueyuan_xust@163.com;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姚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97,咨询邮箱 anquanxueyuan@xust.edu.cn;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邓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073,咨询邮箱 XUSTRW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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