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扎实推进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工作,确保整个招生流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我院依据《上海电力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结合学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安排
1.我院可招收推免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范围明确,具体包括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两个专业,上述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招生名额。
2.有意向申请的考生,可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各专业详细的招生信息及具体招生计划数。
3.各专业最终实际招收推免生的人数,将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范围内,结合当年申请考生的实际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灵活确定。
二、申请条件与相关要求
1.政治思想与品德方面,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
2.身份资质方面,须为取得所在本科高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的推免资格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公示的名单为准。
3.外语能力方面,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的标准。
4.身体条件方面,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要求。
三、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
1.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专业的考生,可参考附件一《推免生源本科专业目录》,确认自身本科专业是否符合报考范围。
2.已获取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区间(9 月 22 日 - 10 月 20 日)内,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在线提交我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申请。
3.我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所报专业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内容除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外,还将围绕专业素养、科研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科研兴趣及创新潜力等核心维度展开评估。
5.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面试成绩,我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的排名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6.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未按时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申请材料审核细则
(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个人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阶段学生证,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学业成绩证明材料: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教务处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性。
(3)专业排名证明材料:本科前六个学期学习成绩的专业排名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所在专业的总人数,且需加盖学校或学院相关部门公章。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外语水平的材料(如雅思、托福成绩报告等)。
(5)学术与竞赛成果材料:本科阶段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的成果证明(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以及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的获奖证书(涵盖国家级、省部级、地区级或行业级竞赛),上述材料需能体现考生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力;其中,科研创新成果证明若为论文,需上传当期学术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及检索证明;若为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需上传授权证书;若为科研项目,需上传项目立项书等相关材料。
(6)个人陈述材料:需简要说明个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报考动机、未来研究规划等内容。
(二)材料上传方式与时间要求
(1)材料上传途径:考生需登录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参照附件二《推免生操作手册》中的系统操作流程,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录入与各项附件材料的上传。
(2)材料提交时间:所有申请材料需在 9 月 26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上传并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不再接收材料。
(三)材料审核成绩计算方式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分公式为:材料审核成绩 = 推荐资格得分(60 分)+ 科研创新成果与竞赛获奖得分(40 分);其中,科研创新成果与竞赛获奖的具体计分标准,可参考附件三《经济与管理学院招收推免生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计分办法》。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面试内容分为三个核心模块,各模块分值占比分别为:英语能力测试(20%)、专业综合测试(4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40%)。面试将全面评估考生以下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表现、学习与工作态度、道德规范遵守情况、遵纪守法意识、诚信状况等);本科阶段学习基础与成效、对报考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
2.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定为 9 月 28 日上午 9:30,面试地点设置在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的经外楼 A509 室。
六、录取标准与要求
1.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面试成绩的满分均为 100 分。
2.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为:综合考核总成绩 = 材料审核成绩 ×0.5 + 复试面试成绩 ×0.5。
3.综合考核总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判定为考核合格。
4.对于考核合格的推免生,将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在各招生专业推免生接收指标名额范围内,依次确定拟录取人选。
5.若在材料审核阶段或复试面试环节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我院将根据第一批推免生复试与录取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开展第二批推免生复试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
2.申请人需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不实或不准确情况,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在整个推免招生过程中,若查实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处于哪个环节,均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若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所在学校纪律处分,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推免生的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与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7.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均按照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方式
我院设有专门的推免生招生咨询渠道,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1-61655181,联系孙老师或吕老师获取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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