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录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选拔学业优异、具备较强创新潜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指导精神,并结合华东理工大学办学实际情况,现将该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与录取具体办法正式公布如下。
一、接收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份要求:须为国内高等院校中已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能力要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且在创新思维培养、复杂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方面表现突出,具备一定的科研潜力;
3.品行与健康要求: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标准,品行端正,能严格恪守学术诚信准则,无任何学术不端记录。
二、接收流程与复试录取规则
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与复试录取工作,按以下步骤有序开展:
1.志愿填报操作
申请者需在教育部划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科研经历等内容,并完成我校对应专业志愿的填报工作。
2.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
各学院会组建专门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条件(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开展全面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将收到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放的 “复试通知”。
3.复试确认与考核参与
(1)申请者在收到 “复试通知” 后,需在我校相关院系指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操作,若逾期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2)确认参加复试后,申请者需按照院系通知的时间、地点及形式(线上或线下)参加专业复试,不得无故缺席;(3)复试内容将重点围绕理论基础掌握程度、科研素养、专业技能应用能力及创新潜质等维度开展综合考核,各学院会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制定具体的复试实施细则与考核标准。
4.待录取通知处理
(1)各学院会综合考量申请者的复试成绩、本科阶段学科背景、科研潜力等因素,集体讨论后确定是否发放 “待录取通知”;
(2)申请者在收到 “待录取通知” 后,需在我校相关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若申请者复试成绩不及格(具体合格线由各学院划定),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学校不再发放 “待录取通知”。
5.录取公示与备案流程
(1)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确认接受我校 “待录取通知” 的申请者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限为 7 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本科院校、拟录取专业等信息;
(3)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将拟录取名单统一上报教育部完成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确定录取资格。
三、其他补充说明
1.专项计划实施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的接收与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发改委等)发布的最新要求执行,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2.学费缴纳规定依据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含推免生、直博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的学费收费标准,可查阅我校后续正式公布的《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该简章目前处于待公布状态,发布后将在研究生院官网更新)。
3.学习方式与学制设定
(1)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研究生(含直博生),其学习方式统一为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推免生;
(2)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通常为 2 至 3 年(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直博生的基本学制则为 4 至 5 年,学制内需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与科研任务。
4.诚信要求与违规处理若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材料造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无论在录取前、录取后还是入学后被查处,学校都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已获得的学籍,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其本科院校。
5.办法解释权归属本《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录取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所有;若执行过程中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四、联系与监督信息
1.招生咨询联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 130 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楼 811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453;
咨询邮箱:yzb@ecust.edu.cn。
2.监督举报渠道
监督电话:021-64252580;
监督邮箱:jjch@ecust.edu.cn;
3.监督范围:主要受理推免生接收录取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不公平公正等问题举报,举报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