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章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国家为激励本科阶段学生勤勉治学、革新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模式而推行的重要举措。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文件要求,以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工作精神,西华大学秉持 “吸纳优质人才、促进高校间优秀生源交流” 的原则,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来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推免招生专业,可查阅我校官方发布的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的具体人数,最终以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凡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与过硬的政治素质;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钻研进取,学业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
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4.日常品行表现良好,不存在任何尚未解除的行政处分;
5.已获得所在本科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需在教育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推免生资格注册;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要求。
二、申请及录取操作流程
1. 志愿填报步骤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2)在该系统内精准查询西华大学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3)按照系统提示及我校要求,完整填报针对我校的推免志愿,并及时接收、确认我校通过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
2. 复试组织安排
(1)推免生复试工作由我校各学院或研究院分别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复试流程规范有序;
(2)复试评价遵循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的核心原则,综合考察内容包括:推免生本科阶段的推免综合成绩、复试现场表现成绩,同时结合其本科期间一贯的学业表现、科研创新能力与潜力、学术道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最终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内容以 “综合面试” 为主要形式,具体复试方式(线上远程面试或线下现场面试)由各学院或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告知考生。
3. 录取结果确认
(1)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正式发送待录取通知;
(2)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的待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需在收到该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答复操作(确认接受或拒绝);
(3)若考生未在规定的 24 小时内完成答复,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本次推免录取资格,我校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名额。
4. 重要注意事项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考生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监督与复议管理机制
1. 资格核查与违规处理
(1)在推免申请全流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核查确认,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再接受其后续申请;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时若无法按要求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因故延迟者需提前提交正式说明并经我校批准),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 工作回避制度要求
(1)我校推免工作严格执行 “回避制度”,确保招生公平性;
(2)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命题、复试、审核等环节工作人员),若有近亲属或存在直接利益关联的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我校)的推免招生,须主动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环节工作;
(3)若上述工作人员有非近亲属的其他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需主动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报备,由工作组评估是否需要回避。
3. 全程监督与追责问责
(1)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设 “招生工作组”,该工作组将对推免工作的全流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每个环节公开透明;
(2)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督促学校相关部门及各学院、研究院严格履行推免工作职责,保障推免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与公正性;同时负责受理推免招生过程中收到的各类违纪行为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
(3)对在推免工作中出现渎职、失职、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我校将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4. 举报渠道公示
为保障推免工作的公开性与监督有效性,我校公开推免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7720011;考生或相关人员若发现推免工作中的违规线索,可通过该电话反映情况,我校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核查处理。
四、其他说明
本《西华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华大学研究生院所有,若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处理;
本章程由西华大学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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