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报名公告
为确保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招生质量与考生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要求,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须为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3.需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全部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若无法按时毕业或获学位,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接收专业范围
本次商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具体包含两个专业方向,详情如下: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3;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4。
特别说明:因我校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正式公布,申请人可先参考 “四川大学 2025 年推免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查询相关信息。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当年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三、申请、复试及录取流程
1. 预报名及材料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院正式开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推免系统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需登录四川大学预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下载该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公章;
(2)将以下 “所需申请材料” 的电子版按顺序扫描合并为 1 个 PDF 文件,再打包为压缩文件提交至上述预报名系统(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 “申请专业 + 姓名”,且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 20M);
(3)预报名系统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9 日 17:00,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信息与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4)备注:可先下载申请表完成盖章,再上传全部材料;若需修改信息,也可重新上传材料以覆盖原有内容。
其中,“所需申请材料” 具体包括:
(1)《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从预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且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公章);
(2)本人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
(3)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含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4)个人简历(需清晰体现本科学习经历、学术成果、实践经历等关键信息)。
2. 材料审核与复试安排
(1)我院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前后,在预推免报名系统内完成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工作;
(2)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获得参加我院预推免复试的资格;
(3)复试的具体形式(如线上 / 线下)、时间安排及考核内容,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前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及时自行查阅,同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工具畅通;
(4)若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看通知、通讯不畅等)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与确认
(1)已获得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
(2)所有意向推免至我院的申请人,必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国研招网平台)开放后,按要求完成系统内填报流程,未完成该流程者无法参与后续录取环节;
(3)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及时响应申请人报名信息,并陆续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
(4)为保障推免工作高效推进,已取得推免资格且确定选择我院的申请人,务必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的第一时间完成报名,收到复试或拟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响应;
(5)若申请人逾期未在系统内完成填报,或未及时确认相关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校将撤销已发出的通知。
4. 录取后书面材料提交
(1)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后,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10 月 13 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供核验:
① 体检报告(需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项目需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② 《四川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具体表格见附件,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2)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 29 号四川大学商学院 410B 办公室,收件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5581;
(3)材料邮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建议选择顺丰快递邮寄,请勿使用同城快递或闪送方式,避免材料延误或丢失)。
四、奖助学金体系
四川大学为研究生构建了完备的奖助保障体系,该体系由国家奖助金与学校奖助金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国家奖助金:包含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和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广,为研究生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2.学校奖助金:包含学校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评定)和学校 “三助” 岗位津贴(研究生可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工作获得津贴)。
关于奖助体系的详细政策、评定标准及发放方式,可查阅《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版),具体内容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五、咨询联系方式
若申请人在预报名、材料准备、复试安排等环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联系电话:028-85415581(工作日办公时间内可咨询,建议提前整理好问题,提高咨询效率)。
六、举报受理渠道
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设立专门举报受理渠道,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
举报电话:028-85471683;
举报邮箱:sxyxf@scu.edu.cn。
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我院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
1.申请人需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经核查发现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无论处于哪个招生环节,均不予录取;已拟录取的,将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招生要求,或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的目录查询、信息注册、照片上传、费用缴纳、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确认等操作,均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资格。
4.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学术不端问题(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或个人诚信缺失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
5.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预报名系统及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的各类招生文件、通知,因个人疏忽(如未及时查看通知、错过时间节点等)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若教育部或四川大学后续出台关于推免研究生招生的补充规定或调整政策,将按照最新规定执行,我院会及时在官方渠道发布更新通知,请申请人持续关注。
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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