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告
为吸引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以下简称 “推免”)途径报考我校研究生,保障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新疆农业大学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建设的高校,以农业科学为核心优势与鲜明特色。目前,学校拥有 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同时设有 19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 14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这些授权点广泛覆盖农、理、工、经、管、法六大一级学科门类,为推免生提供多元的专业选择与扎实的学科平台。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范围
我校 2026 年可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已详细收录于《新疆农业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中,该目录作为附件 1 随本通告同步发布,考生可自行查阅。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1.考生需具备免初试资格,且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成功获取所在院校发放的推荐免试资格;
(2)为退役人员,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同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突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
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品行良好,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能够在本科毕业时正常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毕业前未能获取,将取消录取资格)。
5.对科学研究有明确志向,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突出的创新潜质与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术研究需求。
四、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报考的学院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需包含注册信息页);
2.《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两份材料需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
3.报考学院根据专业培养需求,要求额外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学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具体以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
(一)关键时间节点
9 月 17 日前: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发布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流程、时间、形式及评价标准等内容;
9 月 22 日起:考生可开始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登录 “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9 月 22 日 —9 月 25 日:各学院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组织开展复试并公示复试结果(具体时间、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9 月 28 日前:各学院完成拟录取名单的整理与报送工作;
补申请说明:若考生未在学院复试开始前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可在 10 月 13 日前联系报考学院并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形式:分为网络远程复试与现场复试两种,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复试流程、评价标准均保持一致,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复试内容:以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为原则,既考查考生的学业知识掌握程度,也评估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既参考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也关注一贯学业表现;
3.合格标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同样不予录取;
4.过程管理: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复试,加强考生资格审核与材料核验,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均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记录与公示:学院需对每位考生的复试作答情况,在《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上进行详细、准确的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需在学院官网公示 3 个自然日,接受考生监督。
(三)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的情形
1.政治立场存在严重问题,发表或实施错误言论、行为,道德品质败坏;
2.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违规行为;
3.未按要求参与复试的申请者;
4.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入学前曾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入学时仍处于处分期限内。
六、咨询与监督渠道
(一)咨询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推免生接收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991-8762140;
各招生学院:负责本学院专业咨询、材料审核及复试安排解答,咨询方式可在学院官网查询。
(二)投诉与复议
若考生对复试结果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学校将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若需复议,将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三)举报途径
若发现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18997938644(仅受理举报,不接受咨询);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yjsc@xjau.edu.cn(邮件主题需注明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举报”,仅受理举报,不接受咨询)。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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