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发掘与培养力度,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校 2026 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实施简章。
一、接收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我校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通道。
硕士推免生: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除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外,其余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基本学习年限等信息,可查阅《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
2.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学术风气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4.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储备;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三、申请与接收流程
(一)系统注册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自 9 月 18 日起)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操作。
(二)志愿填报与后续环节
1.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自 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直博生或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建议申请人提前与目标招生学院沟通,在正式填报志愿前,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预登记)
2.复试通知确认: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审核申请人志愿,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3.复试材料提交与参与:复试开始前,申请人需按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4.待录取通知确认: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网上确认 “同意待录取”,方可完成录取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组织安排
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将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开展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出复试成绩。
2.各学院需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具体实施方案,方案需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推免生接收工作启动前,于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五、复试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 1 份;
2.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TOEFL 成绩证明、IELTS 成绩证明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
5.在校期间参与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如学术论文、专利证书或科研活动参与证明等;
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 1 份,需提前由考生本科就读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并盖章;
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额外需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 2 位教授(或研究员,推荐专家不含报考导师)出具的推荐书原件各 1 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交上述第 1-5 项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材料原件供学院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六、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3.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5.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 “同意待录取” 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该资格,请考生慎重决策;若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档案。
七、体检要求
1.被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地点为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具体体检标准。
八、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硕士推免生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翻译、法律、应用心理、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600 美术与书法、135700 设计):12000 元 / 生・年;
(3)会计硕士(MPAcc,专业代码:125300)、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10000 元 / 生・年;
(4)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 元 / 生・年。
2.直博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年,学制 5 年。
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体系
为帮助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业、顺利开展科研工作,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以下类别:
1.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2.学校层面: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助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3.有关奖助体系的详细内容,可查阅《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学校后续修订奖助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存在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无论处于哪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4.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未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 2 号大街 928 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082
电子邮箱:yz@zstu.edu.cn
(二)各招生学院
理学院(代码 001):联系人陈老师(0571-86843245)、江老师(0571-86843439);办公地点 3S-415;邮箱 lxyyzs@163.com;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代码 002):联系人周老师(0571-86843889);办公地点 17-313;邮箱 zstucfyjs@163.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代码 003):联系人陈老师(0571-86845122);办公地点 24-408;邮箱 zlgclxy@126.com;
服装学院(代码 004):联系人赵老师(0571-86843511);办公地点 7-546(临平校区);邮箱 zlgfyyz@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代码 005):联系人马老师(0571-86843366);办公地点 15-325;邮箱 jkxyyz@126.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代码 006):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3576);办公地点 10-321;邮箱 xxyjs@zstu.edu.cn;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代码 007):联系人蒋老师(0571-86848856);办公地点 25-1207;邮箱 xkjkb@zstu.edu.cn;
建筑工程学院(代码 008):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5470);办公地点 7-513;邮箱 zljgxy2020@163.com;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代码 009):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3563);办公地点 6-225;邮箱 gbzkj@yeah.net;
化学与化工学院(代码 010):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7861);办公地点 19-529;邮箱 ccejkb@zst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代码 011):联系人郑老师(0571-86843392)、朱老师(0571-86843520);办公地点 25-1701;邮箱 zhengbe1@163.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代码 012):联系人胡老师(0571-86843289);办公地点 5-333(临平校区);邮箱 zjlgdxysxy@163.com;
法学与人文学院(代码 013):联系人李老师(0571-86843694);办公地点 6A-318(临平校区);邮箱 zlfzyjs@126.com;
外国语学院(代码 014):联系人葛老师(0571-86843466);办公地点 25-604;邮箱 zlwydocument@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代码 015):联系人李老师(0571-86843579);办公地点 25-1304;邮箱 myzsb@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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