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规范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复试工作流程,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浙江财经大学办学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全面衡量,优中选优
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多维度全面考量,在综合评估考生日常学习表现、思想政治状况及科研能力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与专业素养的考查,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质生源。
2.公开透明,公正规范
将公开、公平、公正作为核心准则,通过全面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化,不断强化复试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严明招生纪律,从制度与执行层面保障推免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流程透明。
二、工作组织
1.校级统筹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的总体领导与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复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全校复试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2.培养单位组织落实
各培养单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与集体决策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规划、流程设计与现场实施,确保本单位复试工作符合学校整体要求。
3.党委监督保障
各培养单位党委需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对复试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从机制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同时明确:若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推免生,不得参与该亲属所报专业的复试相关工作(包括命题、监考、评分等)。
4.复试小组具体执行
各培养单位按招生专业组建复试小组,成员需满足 “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工作作风严谨” 的要求,且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硕士生导师),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另设 1 名复试秘书负责流程协调与材料记录。
5.复试小组的核心职责包括:(1)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程序、考查内容及评分标准;(2)组织实施复试现场考查;(3)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在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填写评分表,所有评分记录与考生作答材料须统一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替换。
三、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开展前,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需按要求完整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与复试: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呈现正反面信息);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需由推荐院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3.体检报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执行,学校仅认可当地二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体检时间需在近 3 个月内,且必须包含谷丙转氨酶测试与胸透两个核心项目);
4.政治审查材料:考生需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 1),填写完成后由考生所在就读院系加盖公章,以此完成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的考核;
5.补充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撰写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摘要)、出版成果、原创性科研项目报告等,此类材料可辅助复试小组全面了解考生能力;
6.诚信承诺材料:考生需按要求签署《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承诺复试过程中遵守纪律、诚信作答。
7.需特别说明: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均不纳入总成绩量化计算,但任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全校推免生复试工作暂定在 9 月 29 日前完成,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考生数量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的复试时间(包括笔试、面试时间),并提前通知考生做好准备。
(三)复试内容
各培养单位需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科学设计复试考查内容,充分利用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的过往学业表现、一贯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及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复试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三个维度:
1.专业能力考查
重点评估考生对本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深度与广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未来开展研究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
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包括口语表达的流畅度与准确性、听力理解的清晰度与反应速度,考查形式可结合专业需求选择对话交流、文献朗读翻译等。
3.综合能力考查
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要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如对专业问题的独特见解)、实践操作能力(如实验设计、案例分析)、逻辑思维能力(如问题拆解与推导)、应变能力(如突发问题的应对)及语言表达能力(如观点阐述的条理性)。
同时,复试过程需满足以下要求:(1)复试小组需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实时现场记录,并全程开展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资料与评分记录一并归档备查;(2)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长原则上不得少于 20 分钟,确保考查充分;(3)同一专业的所有复试小组,在复试方式(如线上 / 线下)、考查时间、试题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上需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考核偏差。
(四)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评定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为准(具体计算方式由复试小组提前确定并公示)。若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复试不合格),将直接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责任追究机制
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督,通过随机巡视复试现场、抽查录音录像资料、核查评分记录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如泄题、人情评分等),对违规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
2.信息公开机制
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教育部与学校要求,及时公开与复试相关的重要信息:(1)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含流程、标准);(2)进入复试考生名单;(3)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需包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关键信息)。所有公开信息需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培养单位官网等指定平台发布,公示期不少于规定时限,保障考生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3.复议处理机制
对于参加复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在疑问,可在复试结果公示期内,首先向报考的培养单位提出书面质询,培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就考生的疑问作出必要且明确的解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评分记录摘要)。
若考生对培养单位的解释仍不满意,可在收到解释后的规定时限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或投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学校将对申诉、投诉涉及的问题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如评分失误、流程违规等)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复试结果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将及时告知考生。
本实施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10 日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