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核心环节,对选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整体质量具有关键作用。为有序推进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国公民;
2.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对所学专业具备浓厚学术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及专业应用能力;
4.恪守学术诚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且无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
5.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要求;
6.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具备优异的学业成绩、突出的科研潜质、明确的学术抱负及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接收专业与拟招生计划
1.2026 年,学校全日制博士招生所有专业均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具体可报考专业详见《X2026 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专业目录.xlsx》;
2.2026 年,学校全日制硕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硕士推免生”),详细专业名单可查阅《X2026 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xlsx》;
3.各专业拟招生计划需以 2026 年推免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专业目录为准,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若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拟招生计划存在未使用名额,剩余计划由学校结合各学院、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培养资源、导师配置等因素,统筹调配至考试招生等其他计划中。
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有效学生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IELTS 成绩单、TOEFL 成绩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前三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且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若有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需提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5.在校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或取得突出表现的,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专家(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出具的 “专家推荐信”(可从学校指定渠道下载附件)。
特别提醒: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有违学术诚信、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不当行为,一经核查确认,无论处于接收工作的哪个阶段,均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相关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平台: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
2.报名时间:9 月 18 日起,推免生可登录 “推免系统” 完成注册;9 月 22 日 9:00 起,考生需登录该系统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直博生或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按系统流程完成报名;
3.报名确认:各接收学院将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 “推免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组织: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分批次开展复试;
2.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若有必要,学院可增设笔试环节;
3.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学术兴趣方向、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及身心健康状况;
4.复试方案:各学院需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推免生接收工作启动前对外公布;
5.复试时限: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10 月 16 日前全部完成;
6.体检安排: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需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或近三个月内的有效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所报考学院。
(三)录取与入学
1.录取原则:严格遵循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
2.待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素质考核情况,综合评估后确定待录取名单;
3.名单审核与确认: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待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 “推免系统” 办理录取手续。推免生需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操作,确认待录取前需慎重考虑 —— 一旦同意待录取,学校将不再取消该资格;若考生擅自放弃,将被记入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档案;
4.录取类别:所有推免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
5.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 2026 年 6 月中下旬寄送至考生;
6.入学资格核查: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若未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学费、学制、奖助政策与就业情况
(一)学费标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所有研究生均需按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8000 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该类项目学费将在其单独招生指南中公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该类项目学费将在其单独招生指南中公布);
3.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
4.学校不招收非全日制或定向(在职)类别的推免生。
(二)学制安排
1.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5 年(以上均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类项目学制将在其单独招生指南中说明);
2.直博生:学制 5 年。
(三)奖助政策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硕士推免生及本科直博生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包括: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5000 元;
2.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学年奖学金两类;
(1)新生奖学金:本科直博生 18000 元 / 生,硕士推免生 10000 元 / 生,第一志愿录取的硕士生 4000 元 / 生;
(2)学年奖学金:实现全员覆盖,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博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10%)20000 元 / 年,二等奖(比例≥90%)5000 元 / 年;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10%)15000 元 / 年,二等奖(比例≤20%)8000 元 / 年,三等奖(比例≥70%)4000 元 / 年;
3.国家奖学金:按一定比例组织评选,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30000 元;
4.“三助” 岗位津贴: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受聘考生可获得相应岗位津贴;
注:上述奖助政策最终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执行文件为准。
(四)就业情况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始终保持 “社会需求旺盛、就业薪酬较高” 的良好态势,近年来研究生就业率稳定在 98% 以上,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均位居省属高校首位。
六、培养所在校区
录取至电子信息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部分新生,其培养校区安排如下:第一年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学习,自第二年起,转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绍兴校区继续培养(具体由研究生导师团队及学科方向确定)。
七、其他说明
对于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等),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尚未发布,待该文件发布后,若与本章程内容存在差异,以全国管理规定为准)。
八、咨询与申诉方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行政楼 207 室(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2 号大街 1158 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19140
电子邮箱:yzb@hdu.edu.cn
(二)各学院咨询信息
机械工程学院:任老师,电话 86873898,邮箱 42577@hdu.edu.cn,办公地点 2 教北 316-1;
电子信息学院:张老师,电话 86915127,邮箱 42831@hdu.edu.cn,办公地点 2 教中 341-1;
电子信息中外合作教育中心:王老师,电话 86873836,邮箱 42648@hdu.edu.cn,办公地点 2 教中 343;
集成电路工程教育中心:郭老师,电话 86878565,邮箱 gcdlgcjyzx@hdu.edu.cn,办公地点 2 教中 341-2;
通信工程学院:楼老师,电话 86919123,邮箱 txyjs@hdu.edu.cn,办公地点 1 教北 336;
自动化学院:方老师,电话 86878587,邮箱 fcq@hdu.edu.cn,办公地点 2 教南 102;
计算机学院:田老师,电话 86919093,邮箱 linda-tx@hdu.edu.cn,办公地点 1 教南 205;
计算机中外合作教育中心:黄老师,电话 86919159,邮箱 20250015@hdu.edu.cn,办公地点 1 教南 209;
计算机技术工程教育中心:鲁老师,电话 86919159,邮箱 20214022@hdu.edu.cn,办公地点 1 教南 209;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李老师,电话 86878539,邮箱 junyuli@hdu.edu.cn,办公地点 6 教中 509;
理学院:洪老师,电话 86919032,邮箱 hhqinnnnnn@hdu.edu.cn,办公地点 6 教南 424;
经济学院:敖老师,电话 86919178,邮箱 jjxyyjs@hdu.edu.cn,办公地点 9 教 339;
管理学院:姚老师,电话 86919074,邮箱 42347@hdu.edu.cn,办公地点 9 教 421;
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周老师,电话 88809072,邮箱 hdmba@hdu.edu.cn,办公地点文一校区实验楼 613 室;
会计学院:李老师,电话 86878551,邮箱 xiuerli@hdu.edu.cn,办公地点 9 教 239;
外国语学院:曾老师,电话 86915085,邮箱 zqy@hdu.edu.cn,办公地点 3 教北 326 (西);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谷老师,电话 86878591,邮箱 jaly@hdu.edu.cn,办公地点 10 教 325;
法学院:周老师,电话 86919040,邮箱 zhf12007@hdu.edu.cn,办公地点 10 教 227;
马克思主义学院:张老师,电话 86919027,邮箱 lpz@hdu.edu.cn,办公地点 9 教 11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岳老师,电话 86915193,邮箱 yhl@hdu.edu.cn,办公地点科技馆 342;
杭电圣光机计算科学与智能控制研究中心:王老师,电话 86913526,邮箱 ziyue.wang@hdu.edu.cn,办公地点 11 教 109B;
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吕老师,电话 86919047,邮箱 lwx09@hdu.edu.cn,办公地点 11 教 105C;
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赵老师,电话 86915140,邮箱 20230013@hdu.edu.cn,办公地点科技馆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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