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会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2026年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道德品质良好,恪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 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无任何学业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3. 属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本工作安排中关于本科所学专业的相关要求。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二、招生计划与本科专业报考要求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涵盖以下两个专业,具体招生名额如下:
1. 会计学学术学位(简称“会计学硕”):计划接收推免生4名。
2. 会计专业学位(简称“会计专硕”):计划接收推免生10名。
(二)本科专业报考范围
符合以下本科专业背景的考生,可报考我院会计学硕或会计专硕,具体专业分类及代码要求如下:
1. 管理门类下所有专业:专业代码以“120”开头。
2. 经济学门类下所有专业:专业代码以“20”开头或“020”开头。
3. 理学门类下的数学类与统计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以“701”“070”或“712”开头。
4. 工学门类下的计算机类专业:专业代码以“809”或“080”开头。
上述门类对应的具体专业名称,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进行查询确认。
三、推免生接收流程
(一)网上报名环节
1.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包括填报志愿与确认参加复试。
2. 报名时需准确选择招生单位及代码:招生单位为“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单位代码为“10037”。
(二)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并在网上报名的同时或提前提交,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清晰:
1. 《北京物资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个人陈述(需清晰说明个人学术背景、科研兴趣、未来研究规划等内容)。
3. 个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的扫描件。
4. 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本科前三年成绩单扫描件(需含公章)。
5. 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等)。
6. 能够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如科研论文、竞赛获奖证书、实践经历证明等,由考生自愿提供)。
7. 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
8. 诚信考试承诺书。
所有材料需汇总整理为《北京物资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按要求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
(三)复试与录取环节
1. 志愿填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我院提交申请。
2. 复试通知发放: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准备参加复试。
3. 复试内容与标准: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专业知识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等方面,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形式与时间:复试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消息及学院通知。
5. 待录取通知确认:通过复试的考生,我院将通过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一步联系确认,逾期仍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6. 录取信息公示: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若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处理将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7. 录取资格约束:已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注意事项:自报名开始至入学报到前,推免生不得变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关键身份信息,否则可能影响录取资格。
(四)体检安排
凡参加我院推免复试且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完成体检。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入学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推免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复审,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 本科毕业时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2. 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或考生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录取的重要信息。
3.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的不予录取情形。
4. 自报名之日起至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所在学校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分。
四、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制与学费标准
1. 学制:会计学硕学制为3年,会计专硕学制为2年。
2. 学费:学费收取标准依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执行,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批复的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体系
我院为推免生提供完善的奖助政策,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1. 奖励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国家奖学金:每人20000元。
新生奖学金:每人8000元。
学业奖学金:每人7000-10000元(根据学业表现分档发放)。
科研竞赛奖:每项5000-10000元(根据竞赛级别及获奖情况确定)。
详细奖励办法可参考《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5〕11号)。
2. 助学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临时困难补助三部分组成,实现对全日制无固定收入研究生的100%覆盖,保障研究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五、其他说明事项
1. 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具体寄发时间将另行通知。
2. 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招生过程中出台新的政策、工作安排或调整招生计划,我院将依据最新政策对接收推免生工作进行相应调整;本工作安排中未明确的事宜,均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
2.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3. 邮政编码:101149
4. 联系电话:010-80887637;010-80887600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