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西南政法大学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培养目标统一为: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高层次人才。这类人才需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成为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也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其中,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术型硕士同等学力报考补充条件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一)中所有条件外,还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交相关学术成果:需提交1篇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CSSCI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论文需与所报考专业相关且为独著,并提供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特定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对应规定执行:
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一)中所有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一)中所有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1)满足(一)中第1、2、3项条件。
(2)需具备下列工作经验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符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
4. 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位
满足(一)中所有条件即可报考。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满足(一)中第1、2、3项条件。
2. 需具备相关工作经历与推荐要求: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需为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 本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
4. 单独考试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可参考“专业目录”。
(五)免初试资格报考条件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六)特色法律硕士项目报考说明
学校招收三类特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分别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项目、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具体招生学院及招生人数可参考“专业目录”。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学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待计划下达后公告,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该专项计划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1. 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 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 复试前须按学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4.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范围
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需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且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日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仅能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考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需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
(5)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需事先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7)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初试加分政策”条件并申请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 确认时间: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 确认方式:考生需按照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指定方式,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3. 确认程序:
(1)材料提交: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其中,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1篇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CSSCI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与报考专业相关、独著)及刊物原件;单独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后,需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学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将不予准考。
(2)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
(3)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缴纳报考费。
(4)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诚信承诺: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 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考生资格审查
1. 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
3. 学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安排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2025年12月20日—21日。
2. 初试科目:具体科目可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2026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 复试信息查询:复试方式、程序及有关考核要求等信息,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的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告;复试内容可查阅《专业目录》。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可查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需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在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学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1. 录取依据: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录取。其中,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考生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后的成绩。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标准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哲学专业6000元/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7000元/年。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10000元/年;
翻译硕士:11000元/年;
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新闻与传播、审计、金融、国际商务、税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知识产权、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13000元/年;
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42000元/年。
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6000元/年。
注:学费最终收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多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可参考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相关文件。
(三)学制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税务硕士学制2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3.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四)学习方式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规定时间集中学习的方式;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采用周末和节假日学习的方式。
(五)毕业就业
1. 毕业认证: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后,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可参考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 就业情况: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良好;详细信息可参考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
所有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校区均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按4人/间的标准安排。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1. 报考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被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3. 定向就业规定: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录取为定向就业;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4. 个人纠纷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简章效力:本招生简章若有未尽事宜,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若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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