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复试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一)选拔原则
学院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始终坚持对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以 “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为核心原则,同时明确思想品德与学术道德的考核标准,全程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准则,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考核目标
通过多维度考核,筛选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备较强学习能力与创新潜力的优秀本科应届生,为学院公共管理学、应急管理等专业培养高质量硕士研究生,助力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组织机构与具体职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陈东、汪涛担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与重大事项决策;
副组长为刘渝琳、周余斌,协助组长推进招生各环节任务的落实;
成员包括丁从明、王辉、彭小兵、陈立泰、吴光东、杨宝、龙少波、谭志雄、张金凤,共同参与招生工作的讨论、执行与监督;
工作人员为刘红、肖干,负责招生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协调与信息对接;
学术型硕士招生咨询办公电话为 023-65102373,供考生咨询相关问题。
(二)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组建专门的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该专家组的核心职责是组织并实施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考生的基础条件进行专业评估。
(三)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分别成立学术水平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的成员数量不少于 5 人;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核,同时开展外语能力测试,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素养与语言应用能力。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与专业导师共同组成;
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确保录取考生符合思想层面的要求。
(五)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承担全流程监督职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与指导,保障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与标准开展,维护招生公平性。
三、招生计划安排
(一)专业招生名额
学院 2026 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及名额如下:
专业代码 120400(公共管理学):计划招收 60 名;
专业代码 1204Z1(应急管理):计划招收 2 名。
(二)最终名额确认
推免生的实际拟录取人数与名单,需以 “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 最终确认的结果为准,学院将根据系统反馈信息落实后续录取工作。
四、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复试方式
本次推免复试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考生需前往指定地点参与考核,确保考核过程的规范性与互动性。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9 月 20 日;
复试地点设置在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具体考核场地将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五、复试流程具体安排
(一)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推免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考核资格;
考生可在 2025 年 9 月 16 日 18:00 之后,登录指定的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询个人 “推免预申请” 的审核状态;
若考生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核资格或拟录取资格,一经核实,学院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与学历学位,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复试费用说明
学院本次推免招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无需缴纳与复试相关的费用。
(三)复试考核内容与安排
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两类;
(2)申请材料考核:满分 100 分,重点评估考生的过往学习与实践经历;
(3)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内容,满分 100 分。
考核时间安排:
(1)申请材料考核需在 2025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9 月 20 日进行,均采取线下考核形式;
(3)具体流程:9 月 19 日下午 15:00,考生需在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6 会议室报到;9 月 20 日 9:00 开始综合面试;其他详细安排将在报到时通知考生。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核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 = 申请材料考核成绩 ×10% +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 ×90%;
成绩计算结果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保成绩统计的准确性。
(二)拟录取排序原则
学院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体检结果不合格,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的身体条件要求。
(四)拟录取通知与确认
学院将通过 “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若未按时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与公示安排
(一)考核结果公示
学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公示时间预计为 2025 年 9 月 2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公示期间,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个人考核成绩,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二)申诉处理机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针对考核结果提出的申诉;考生提出申诉时,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将对申诉内容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监督与咨询方式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为 023-65111105,考生若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可通过该电话反映情况。
八、其他相关说明
本细则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将严格遵照重庆大学相关规定执行;若学院后续发布补充通知,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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