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接收流程,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招生需求,现将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身份与资格要求:为所在高校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品德与健康要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心理健康状况达标,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特殊免初试资格要求: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部队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
报名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最终公布为准),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提交申请并报名参加复试。
专业选择:报考专业需与本科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详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附件。
特殊免初试考生报名: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人员(如享受免初试政策的退役人员),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
(二)材料审查与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将对推免生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与综合评议,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确认。
(三)复试组织与诚信承诺
复试形式:考生需按照各招生学院的具体安排参加网上复试。
诚信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署《集美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复试过程诚信合规。
(四)体检报告提交
提交时间: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 10 月 25 日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及《集美大学 2026 年研究生复试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及承诺书可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
结果处理:体检结果未达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若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学籍,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复试材料准备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集美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可从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1 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核对);
《集美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集美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承诺书》,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
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额外需提交至少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录取与公示
(一)待录取确认
通知发送:通过复试并被我校确定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
确认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名单公示与审核
公示安排:审核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将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发布。
最终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三)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合格;
因考试作弊、违纪(法)受到 “警告” 及以上处分,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并受到处罚;
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存在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等情况,或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四)异议处理
考生对拟录取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协同纪委监察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将反馈给异议申请人。
四、学费、学制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与学制
直博生:学制为 5 年,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 / 全程・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年。
(二)奖助学金体系
国家助学金:
直博生:24000 元 / 生・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200 元 / 生・年。
学业奖学金:
直博生:一年级新生统一发放 15000 元;二年级及以上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评定,一等奖学金 12000 元 / 生・年(占比 20%)、二等奖学金 10000 元 / 生・年(占比 30%)、三等奖学金 8000 元 / 生・年(占比 5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新生统一发放 8000 元 / 生・年;二年级及以上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评定,一等奖学金 10000 元 / 生・年(占比 10%)、二等奖学金 8000 元 / 生・年(占比 20%)、三等奖学金 6000 元 / 生・年(占比 45%)。
其他奖励:
在校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果的,可自主申报,学校将依据《集美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每年组织评选并给予奖励;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6181301
信息查询:相关申请表格、体检要求等材料,可通过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官方平台查询下载。
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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