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等文件要求,我校遵循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为规范有序开展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习形式与报考类别
(一)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具体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多种学习方式与灵活时间安排实现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具体要求如下: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合同约定就业。
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通过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特别说明: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3000 名以上,招生类型包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准。
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仅面向理学、工学、农学门类考生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国外或境外高校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需在复试时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同时还需满足以下附加条件:
① 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6 门(含)以上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 持有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 60% 及以上,需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4)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 “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 1-4 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 “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 1-4 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专业学位:
(1)满足 “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 1-3 项要求。
(2)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特别说明:我校 MBA、MPA、MTA 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
其他专业学位:满足 “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 1-4 项要求。
(三)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照我校公布的《福建农林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含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同时需在网上确认环节核对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准确选择志愿与报考点;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网,主动了解考试安排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具体工作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推免生需按遴选单位与接收单位要求,分别参加网上报名与复试。
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报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信息或重新填报,但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注意事项:
(1)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重点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关键信息;通讯地址与联系电话需详细准确,且在 2026 年 6 月底前保持有效。需如实填写奖惩情况,尤其是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作弊记录,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需牢记报名号、用户名及密码,妥善保存《报名登记表》;报名相关疑问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该专项计划,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信息;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复核。
(6)需严格按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准确填写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要求或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申报者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9)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需查看考生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须知,按要求完成信息确认与材料提交。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报信息与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需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以确定考试资格:
网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有效期 6 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六、初试安排
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试凭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
考试时间与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特别说明: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由报考点与我校公布。
七、复试安排
复试分数线:教育部发布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一区),我校将结合生源与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本校复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或各招生学院将在官网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安排在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页公布,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加试要求:
(1)报考 MBA、MPA、MTA、会计(MPAcc)四个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院复试方案;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能力考查:复试中包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具体形式与分值由各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作弊,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考生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制
各专业具体学制详见《福建农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以专业目录标注为准。
十、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 10 万元;
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全程 6 万元;
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0 元 / 学年・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学年・生。
特别说明:以上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及我校当年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与奖助政策
(一)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新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新生住宿安排在其招生培养学院所在校区(福州仓山校区、福州大学城校区或泉州安溪校区),住宿费标准为 1100 元 - 1800 元 / 学年・生。
特别说明:住宿安排如有调整,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及我校入学当年公布的公告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如下:
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 人・年,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标准分别为 12000 元 / 人・年、8000 元 / 人・年、5000 元 / 人・年,奖励优秀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6000 元 / 人・年,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发放。
“三助” 津贴:学校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按学校规定发放岗位津贴,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专项计划奖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奖励与资助: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或到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访学;同时引入社会资金,为研究生提供额外奖励与资助。
特别说明:以上奖助政策如有调整,以我校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十二、其他重要说明
考试工具与辅导说明:
我校 2026 年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设计类自命题考试科目(园林规划设计、设计基础、城乡规划设计,均为 3 小时)不允许使用画板及非常规尺寸考试用纸。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自命题真题复印服务,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目。
录取后续要求: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未按时转入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单位不同意报考、档案调取问题等),需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招生计划说明: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 2025 年招生情况调整后的预估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需待教育部下达总计划、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体检要求: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复试时间前三个月内);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政策冲突处理:本简章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冲突,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本简章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 15 号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老师、江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78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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