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流程公平,结合学校学科特色与办学实际,现将招生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1. 专业设置:2026年我校共开设1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含1个学术学位专业与11个专业学位专业。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位专业为金融、会计、保险、数字经济、工商管理、法律、翻译、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国际商务、审计。
2. 专项计划覆盖:所有招生专业均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3. 计划查询与说明:各专业招生人数、学习方式、学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及自命题科目样卷,可查阅《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正式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通用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特殊身份考生要求
1. 在读研究生:如需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三)法律类专业学位专项条件
1.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1-4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2.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1-4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
1. 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1-3项要求。
2. 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条件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三、报名流程
1. 报名阶段: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逾期不再补办。
2. 时间与平台:网上报名时间、确认要求及相关规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当年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平台动态,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与确认。
四、招生考试
(一)考试组成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部分,均为选拔录取的必要环节,考生需按要求参加并达到相应标准。
(二)考试时间
1. 初试:预计于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举行,具体考试安排以教育部通知及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要求为准。
2. 复试:预计于2026年3月至4月开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等具体安排,将以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
五、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标准及流程,将由我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要求配合完成。
六、政审与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政审要求
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完成思想政治审查工作(简称“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个人问题处理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如工作单位、本科就读学校等)产生的纠纷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沟通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正常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一)收费标准
1. 学费:
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
金融、会计、翻译、工商管理(专业学位):28000元/生·年。
保险、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国际商务、数字经济(专业学位):18000元/生·年。
学费均按考生实际在读年限收取。
2. 住宿费:根据考生入住宿舍的实际标准及在读年限收取,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入学前通知。
(二)奖助学金政策
为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励学术创新,我校建立了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如下:
1. 国家级奖助项目: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与评选办法按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政策执行。
2. 校级奖励项目:学校对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在读研究生、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获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等,给予相应奖励。
3. 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提供帮扶措施,保障其正常学习与生活。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与沟通
1. 联系人:弓老师
2. 联系电话:(020)87053297
3.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广东金融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4. 邮编:510521
(二)信息查询
学校及研究生院相关招生信息,可通过学校官方平台及研究生院专属平台查询,获取最新招生动态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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