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升选拔质量与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与规模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招生考试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与标准。
我校2026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工商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学科(类别)
各招生学科(类别)具体信息,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拟招生人数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预计总招生规模为2153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在《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名额与专项计划名额,仅作为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数量,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生源情况、办学资源及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通用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体检要求。
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
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非法学专业。
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3.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1-3项及招生学院其他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招生政策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
4.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管理菁英人才班、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报考人员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1. 该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方式招生,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2. 考生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时需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
3. 该计划分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报考考生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建议考生提前规划、理性报考。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 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及招生学院其他要求。
2. 报名时需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信息(含《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试前需提供上述证件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者,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
3.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加分者,不可参与该专项计划调剂。
4. 该计划招生专业为体育类别,具体计划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报考考生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特定专业报考条件
1. 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需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家庭教育、应用统计学、神经科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社会工作、精神医学、运动与公共健康之一。
2.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需为英语类专业(代码050201、050261、050262等)。
3. 体育学与体育专业学位:跨学科考生(毕业专业非体育学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需具备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要求全脱产学习。
(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除满足报考专业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且网报时未按规定申报、定向信息不符等情况均不享受该政策:
1.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网报时需申报该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选择“1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承诺毕业后在广西就业;复试前需提交户口本(户主、父母及考生页)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2. 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网报时户籍与工作单位均需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需申报该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12定向就业”,定向及学习工作单位均填写原单位,承诺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复试前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证明、《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在职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相关注意事项:
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该政策。
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单位等信息以网报确认内容为准,材料与信息不一致者不享受政策。
初试成绩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国家线且符合其他要求者可上线,但能否进入复试需结合一志愿上线情况、专业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
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不单独列招生计划,与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按初试总分共同排名,且不重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七)免初试报考条件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八)推免生报考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三、报考程序
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本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报名。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报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者,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考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流程,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所有考生均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 时间与平台:
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
考生需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2. 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 注意事项:
考生需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
准确填写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错误或虚假材料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
如实填写奖惩情况,尤其是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记录,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报时按要求填报信息与材料;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分值不累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网报确认信息为准。
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
(二)资格审核
1. 报名资格审核:
我校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全面审查考生信息,重点审核前置学历、专项计划填报合规性、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专业对报考类别及背景的要求等;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提交补充材料,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提交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
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者需及时认证,并在报名截止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电子版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
在读研究生:需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
体育学、体育硕士跨学科考生:网报时需在“备用信息1”填写证书信息,并将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
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再次核查报名信息,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准考;考生需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预留修改时间,报名后5-7天关注手机短信、研招网消息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保证报名手机号正常接收信息。
2.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材料原件,以及享受照顾政策、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三)网上确认
1. 时间与要求:
选择我校报考点(代码4508)的考生,网上确认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时间由报考点安排,需自行查阅。
考生需配合报考点提交补充材料,按要求采集图像等电子信息。
2. 电子证件照要求:
背景为白色,近三个月正面、免冠、无妆彩色证件照。
人脸水平居中,双眼平视,耳朵对称,嘴巴闭合,头部和肩部端正,占照片比例2/3,脸部无遮挡。
着正装,不化妆、不PS、不抠图,不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首饰、美瞳。
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等,需谨慎对待)。
3. 信息确认:
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确认后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网上确认后至新生取得正式学籍前,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否则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考试科目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地点
由考生所选报考点安排考场,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将在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另行寄发。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与调剂
1. 复试资格:
我校将在教育部二区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确定复试成绩要求及学术要求;考生需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复试资格,错过复试者责任自行承担。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规定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籍)/学位证书及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准时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与创新能力等;具体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占比,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等管理类联考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安排以我校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官网。
5. 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计划等信息,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二)体检
考生体检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三)录取
1. 录取原则:
我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及广西招生政策,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原则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 专业调整:
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
3.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管理菁英人才班、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或更改定向单位。
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调入我校,户口可自主选择是否迁入;其他定向就业考生,户口、人事关系、档案不得转入我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4. 其他要求:
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自行处理,若影响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1. 全日制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会计、翻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戏剧与影视、音乐、设计类别为14950元/年;工商管理为30000元/年;其他类别为13000元/年。
2. 非全日制研究生:
工商管理为450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6年实际标准以广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备案为准。
(二)奖助学金
1. 全日制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评选,用于支持学业完成。
国家奖学金:学校按相关制度组织评选与推荐。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
2. 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目前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3. 定向就业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外),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八、培养地点与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包括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武鸣校区,具体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其中,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管理菁英人才班、公共管理硕士,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毕业与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时须回定向地区(单位)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不得拒绝,否则学校将取消其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
考生毕业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转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学籍档案等材料同步转寄。
十、违规处理
1. 考生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历学位。
2. 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考生违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人事档案,作为升学与就业的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事宜
1.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需及时上网查询。
2.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及考试大纲;各专业研考参考书目详见相关文件,近三年自命题真题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栏目下载。
3. 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视为已阅读并接受本章程与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和要求。
4. 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规定。
5. 本章程信息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科技楼404室
邮编:530006
电话:0771-3262606
(二)各招生学院
关于报考专业、研究方向、授课方式等具体问题,考生可致电相关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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