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管理工程与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河北工程大学某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细则制定依据
为加强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根据《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与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接收工作细则。
二、推免生接收组织机构
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序推进,我院设立两大专项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1.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位点负责人、学科办负责人,核心职责是统筹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全流程工作,涵盖资格审核、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关键环节。
2. 推免接收工作督查小组:由学院纪检员担任组长,组织员为成员,主要任务是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流程公平、结果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推免生接收计划及专业
1. 接收专业:我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
2. 接收计划:具体接收计划数以《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值,实际人数将根据报考热度、生源质量进行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确保符合招生与培养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为所在本科院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有效性以学校推荐结果为准。
3. 需在2026年9月1日前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确保按时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
4.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研究任务。
五、推免生接收程序
推免生接收流程分为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材料提交、资格审核、考生复试、拟录取六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志愿填报
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注册。
2.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10月10日,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明确选择报考我院及对应专业)。
3. 志愿类型:推免生需填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志愿,不接收非全日制推免申请。
(二)复试通知
1. 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系统点击“同意复试”确认参加;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取消其复试名额。
2.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后续通知的时间与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按时参与考核。
(三)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整理后,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确保材料完整、真实:
1. 《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件。
2. 《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扫描件。
3. 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的扫描件(需清晰展示关键信息)。
4.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需从学信网自行下载,确保在有效期内)。
5. 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体现完整学业成绩)。
6. 补充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如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可体现个人专业能力、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
7.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者需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不得伪造、篡改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并核实,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已获得的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1. 学院将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接收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核实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考生资格符合性。
2. 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及复试考生名单,明确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关键信息。
(五)考生复试
1. 复试方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操作要求、平台使用指南等,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2. 复试形式: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
3. 成绩评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整数计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拟录取环节。
4. 复试管理: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小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评分,严格遵循公平、客观的评分原则。
(六)拟录取
1. 名单确定:同一批次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成绩相同,将依次按本科阶段平均绩点从高到低、综合名次从前往后排序录取。
2. 拟录取通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部,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系统点击“同意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 后续要求: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六、信息公示与公开
1. 拟录取名单审核:学校研究生部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2. 公示要求: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
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费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费按学年缴纳,具体缴费方式与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奖助政策
推免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包括: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用于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需求。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进行评定,分等级发放。
4. 临时困难补助:为遇到突发困难的研究生提供临时性资助。
5. “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通过承担相应工作获得津贴。
具体奖助标准、申请条件及流程,可参考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了解最新招生政策、专业信息等。
2. 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河北工程大学9号楼226房间。
3. 邮政编码:056038。
4. 学科办咨询电话:0310-3968784(可咨询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等相关问题,建议在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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