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
一、河北大学某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细则制定依据
根据《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与招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工作细则,明确推免生接收的组织机构、条件、流程等关键内容。
二、推免生接收组织机构
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分工负责不同环节工作: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资格审核、复试及接收工作,统筹协调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2.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担任组长,核心任务是监督推免接收各环节工作,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负责监督复试过程,接收考生举报与复议申请,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 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审核与打分工作,涵盖考生前期学术水平评估、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考核等内容,确保复试评价科学客观。
三、推免生招收类别及专业
1. 招收类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包含全日制硕士生与直博生两类,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
2. 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含支教团人数),可参考《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的附件1与附件2;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值,实际人数将根据报考热度与生源质量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3. 学制与奖助:推免硕士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助学金政策,与同专业通过普通考试录取的学生保持一致。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为当前就读高校中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有效性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 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确保按时入学。
3.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5. 申请直博生的额外条件: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满足上述1-4项条件外,原则上英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CET6成绩≥430分、英语专业四级成绩≥70分、IELTS成绩≥6.0分、TOEFL成绩≥90分。
考生外语语种需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博士招生考试的语种一致。
五、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申请材料提交
1.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系公章)。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IELTS、TOEFL成绩报告,小语种水平证明等)。
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
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与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
对应申请表: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直博生额外材料:申请直博生需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专家),拟报考导师不得担任推荐人。
2. 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证明材料需转换为PDF格式,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本科推免硕士/直博生—申请专业—姓名”。
需在推免考核前至少1天,将压缩包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材料模板可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中查询。
材料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报名系统登录与操作
考生需在2025年9月22日9:00起,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包括填报志愿、网上缴费;报名费标准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三)复试通知接收与确认
1. 学院将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报名情况与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单独公布或分批次公布。
2. 2025年9月23日9:00起,“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功能;我校将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 学院官网将同步发布复试时间、流程等具体安排,考生需及时关注。
(四)复试参与流程
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品德为首要标准,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核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结合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学术涵养与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
1. 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专业知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大模块,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模块分值:专业知识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能力20分。
复试流程:考生需在3分钟内完成中英文自我介绍,随后回答随机抽取的专业试题,最后回应复试导师组提出的问题。
2. 复试形式:
采用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复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参照《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4〕28号)执行。
3. 复试小组构成:
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直博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小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院推免生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与保密制度。
(五)拟录取环节
1. 学院将在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2. 2025年9月25日9:00—10月19日期间,我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2025年9月25日14:00起,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
3. 2025年10月20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未通过该系统完成的拟录取操作均无效。
4. 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六、直博生培养相关说明
直博生是从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 学籍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基本学制为5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3年)。
2. 培养要求:直博生需在入学前2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达到规定学分;入学第3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直博生中期考核,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 学习年限: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
4. 参照文件:直博生培养与管理具体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号),若该文件条款与教育部、学校最新要求不符,以最新文件为准。
七、推免生奖学金政策
推免生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此外学校设立“求是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可获得10000元“求是奖学金”。
以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获得12000元“求是奖学金”。
八、推免生接收特别提醒
1. 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其拟录取资格及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2. 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顺利完成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在取得推免资格后的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行政处分。
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等成绩未达到所在学校毕业要求。
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应届毕业时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体检安排:体检在考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办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5. 推免服务系统关键时间节点:
2025年9月22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5年9月23日9:00:开通复试通知发送及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
2025年9月25日9:00:开通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
2025年9月25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5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同时关闭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
九、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1. 申请人材料违规处理:申请人需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在接收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或其他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2. 考生复试违规处理: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
考生需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入学后复查处理: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联系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0312-5977049(可咨询报名、复试、录取等流程问题)。
2.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3162(可反馈招生过程中的公平性问题或提出申诉)。
本细则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若后续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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