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2025年入学MBA/EMBA拟录取安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位考生拟录取后还需完成以下程序。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或登录商学院用户中心:
https://usercenter.sufe.edu.cn/Apply/MBA在首页查看录取资格。
拟录取学生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录取材料:
(全日制)全球班拟录取学生:
考生您好,您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实际录取将在健康申报、政审合格后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拟录取后的工作程序为:调档、政审、发放录取通知书。
1.请在“阅读原文”处下载、打印《上海财经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审查表》,并于4月30日前将完成内容填写和加盖政审单位公章的电子版《上海财经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审查表》扫描、上传至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ks/);纸质版于4月30日前以EMS或顺丰快递普通件(请勿使用顺丰同城)形式邮寄至商学院(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1101室招生办,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1-65580018)。
材料寄送状态可在商学院用户中心站内信查看
(https://usercenter.sufe.edu.cn/Apply/MBA)
预计每周五更新当周寄送状态(如有假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请于即日起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调档函,并根据调档函上的要求联系档案主管部门,由档案主管部门将本人档案按时寄至上海财经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育衡楼105室,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902016),档案通过机要或者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邮寄。021-65902016仅用于接收快递,考生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可通过“上财官网-公共服务-人事档案-拟录取研究生档案接收查询”。
3.请于5月20日前核对或更新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内的个人通信地址(用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发出。
(非全日制)综合精英、(非全日制)金融投资和(非全日制)EMBA拟录取学生:
考生您好,您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实际录取将在健康申报、政审合格后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拟录取后的工作程序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政审、发放录取通知书。
1.请配合催促所在单位或档案主管部门,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出具政审意见,并于4月30日前将完成内容填写和加盖政审单位公章的《上海财经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审查表》一份和《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请在“阅读原文”处下载),以EMS或顺丰快递普通件(请勿使用顺丰同城)形式邮寄至商学院(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1101室招生办,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1-65580018)。
材料寄送状态可在商学院用户中心站内信查看
(https://usercenter.sufe.edu.cn/Apply/MBA)
预计每周五更新当周寄送状态(如有假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请于5月20日前核对或更新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内的个人通信地址(用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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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中心招生办电话:021-655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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