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双一流196工程”建设院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学校学科实力雄厚,现有1个省登峰学科、7个省一流学科,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2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速构建“财经×数智”“财经×科技”“财经+产业”新型培养体系,深入推进“学科融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致力于培养具备前沿系统知识、高尚品德、卓越能力与优良素质的中流砥柱型人才。以下为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要求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2年(含2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特别提醒: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上述(一)中第1、2、4项要求;
2.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为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法律类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按以下规定执行:
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符合上述(一)中所有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符合上述(一)中所有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说明
我校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该计划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名额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具体招生名额,详见学校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基本学制规定
1. 学术学位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
2. 专业学位专业:大部分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应用统计、国际中文教育、英语笔译、新闻与传播、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专业基本学制为2.5年。
四、报名方式流程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3. 志愿填报规则: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 信息填写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
5. 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曾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信息及退役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复核;
8. 报名责任告知: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材料提交: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图像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相关安排
1.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 考试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
4. 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确定;
5. 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相关安排
1. 复试基本信息: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主确定,近三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1)2023年:税务359分,土地资源管理349分,城乡规划学331分,会计学346分,审计221分,金融(金融学院)361分,电子信息335分,国际商务362分,法学理论362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36分,民商法学350分,经济法学332分,国际法学327分,法律(非法学)329分,法律(法学)327分,社会工作387分,数理统计学333分,应用统计362分,大数据统计方法与应用306分,其余专业执行国家A类线;
(2)2024年:税务344分,行政管理374分,城乡规划学368分,会计学361分,审计225分,金融(金融学院)361分,产业经济学364分,国际商务344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85分,民商法学398分,经济法学385分,法律(非法学)349分,法律(法学)352分,应用统计344分,金融(中国金融研究院)370分,其余专业执行国家A类线;
(3)2025年:财政学333分,税务349分,审计217分,金融326分,电子信息286分,图书情报207分,区域经济学333分,数量经济学329分,日语语言文学395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58分,应用统计345分,美术与书法363分,其余专业执行国家A类线;
2. 复试形式:为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确保择优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实施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26年发布的复试公告为准;
3.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体格检查要求
考生需根据我校复试通知要求,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格检查。
八、录取规则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其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根据学习方式与专业类别的不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 全日制研究生: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
2. 非全日制研究生:
(1)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收费12.8万元(最终以物价局备案标准为准);
(2)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数智官MBA菁英班):全程收费14.8万元;
(3)公共管理硕士(MPA):全程收费7.5万元;
(4)会计硕士(MPAcc):全程收费11万元;
(5)工程管理硕士(MEM):全程收费8.5万元(最终以物价局备案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该体系由研究生学业奖励、学业资助与荣誉称号三部分组成:
1. 学业奖励: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励学奖学金、出国(境)奖励、社会奖学金等;
2. 学业资助:包含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3. 荣誉称号:包含卓越之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岗位之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研究生等。
学校奖助政策的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考生可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十、就业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去向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1. 政策调整说明:若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执行;若学校相关招生政策有调整,将按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2. 特殊招生说明: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及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发布;
3. 参考资料说明: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服务;
4. 就读校区:2026年硕士研究生就读校址为下沙校区(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8号)或文华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3号),若有变动,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告知考生。
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1.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 邮编:310018;
3. 联系电话:0571-86754635、0571-86754520;
4. 传真:0571-8675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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