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了解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明确报考、培养及录取等各环节要求,现将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安排
(一)学习方式分类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具体界定及要求如下: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完成学习任务的研究生。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无需脱产,可在从事职业工作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完成学业的研究生。该类别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需特别说明的是,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招生考试政策与培养标准,二者所获学历学位证书在法律地位与效力上完全等同。
(二)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分为2年与3年两类,具体划分标准为:
1.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2. 除125100工商管理外,其余所有专业基本学习年限均为3年。
二、招生类别与计划规模
(一)招生类别划定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所有专业,均面向考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135700设计、045400应用心理、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四个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说明
1. 整体计划规模:2026年我校初步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984名,该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联合培养计划考生等各类生源。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92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1966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92名。
2. 计划调整说明:上述计划为初步拟定,正式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2026年下达的最终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此外,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公布的招生人数,是以2025年招生计划为基础拟定的参考数据,并非最终确定人数。在复试开始前,学校会结合教育部下达计划、已接收推免生数量、各专业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求,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各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
3. 专项计划安排: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拟定为15人,不限制报考专业,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同时,我校拟于2026年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招生计划同样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要求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2年(含2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两项要求:一是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阶段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公共课除外),且成绩合格,需提供由自考机构、成人教育院校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二是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二级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署名需为前两位),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发布的认定版本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进入复试后,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参考当年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相关限制可在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 若为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一)条所有要求外,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保证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一)条所有要求外,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保证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
(四)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
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
2.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为大学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中的有关规定。
需特别提醒的是,自2027年招生起,报名参加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2026年招生暂不执行该要求。
(五)推荐免试生接收要求
1.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具体详情可在学校研招网查询相关通知;
2.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接收范围限制: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中,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外,其余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流程安排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期间需在网上确认环节核对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浙江理工大学发布的各类公告与通知。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3. 志愿填报规则: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信息填写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
5. 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曾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照顾与加分政策申报: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规定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具体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信息及退役信息等,在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学校复核;
9. 报名责任告知: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0. 个人信息准确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至关重要,后续将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邮寄函调档案材料、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考生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11. 信息查询责任: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学校研招网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安排及各类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材料提交: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信息核对确认: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图像采集要求: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的图像需真实反映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需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图像,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生成);
5. 资格与证件核查: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允许参加考试。报考点或我校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考试相关安排
(一)初试安排
1.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时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以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
2. 初试日期与科目:
(1)12月20日上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考试科目为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可查看《准考证》、报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 初试地点:初试考场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需前往指定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安排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统一进行,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学生证;
3. 往届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2026年3月中下旬至4月初;
2. 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校内;
3.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看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 复试考核办法查询:我校及各学院硕士点的复试考核办法、具体时间安排,可在学校研招网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中查询。
六、体检相关要求
考生在被拟录取后,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需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不予录取。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明确具体体检要求。
七、录取相关规定
1. 录取依据:考生最终录取将综合考量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二者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以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与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
2.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3.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 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八、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说明
为帮助考生清晰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求学期间的费用支出与扶持政策,现将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相关内容详细说明如下:
(一)学费收取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及专业类别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若后续物价部门对收费标准有调整,将以最新核准结果为准;研究生学费退费相关事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法律、应用心理、翻译、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该标准不包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每生每年12000元。
会计硕士(MPAcc,专业代码125300)、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每生每年10000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全程学费共计6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32500元。
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每生每年16000元。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
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00):全程学费共计100000元/生,具体缴费方式为第一学年收取40000元/生,第二学年与第三学年每年各收取30000元/生。
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700设计):每生每年21600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全程学费共计8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42500元。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1):全程学费共计78000元/生,分三年收取,每年收取26000元。
九、培养所在校区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培养校区根据录取学院进行划分,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 下沙校区培养专业
录取至理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地点为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校区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2. 临平校区培养专业
录取至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法学与人文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地点为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校区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康泰路8号。
十、其他补充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还有以下重要事项需考生知晓:
1. 招生参考信息查询
历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录取人数、导师个人信息等参考资料,考生均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简称“研招网”)上查询获取,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相关信息,为报考做好准备。
2. 考前辅导相关声明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我校不组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辅导活动,考生需警惕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通过正规渠道备考。
3. 住宿安排说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规划与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因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 就业去向分类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去向分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与定向就业研究生两类:
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前已确定就业单位,毕业后需回到定向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自主对接,确定就业去向。
5. 招生简章效力与调整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所有。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对本招生简章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发布调整公告,确保考生获取最新信息。
6. 最新招生信息获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均会通过学校研招网发布,建议考生定期查阅,避免错过重要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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