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天津理工大学诚挚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为规范推免生接收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具体办法明确如下:
一、接收类别
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对应类别申请:
(一)推免硕士生
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符合推免资格、计划攻读硕士阶段学业的应届本科生。
(二)直博生
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具备突出科研潜力、计划直接攻读博士阶段学业的应届本科生。
二、接收专业
1. 凡是按照国家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具体可接收专业名单。
2. 直博生的具体导师团队、各学科招生名额等细节,考生可直接咨询校内对应招生学院,获取更精准的招生信息。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直博生申请人还需额外符合专项要求:
(一)通用基本条件
1. 身份要求:须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 身体要求: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生活;
3. 毕业要求:预计在本科毕业时可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4. 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5. 品行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直博生专项条件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内排名靠前,专业基础扎实;
2. 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展现出明确的博士生培养潜质;
3. 拥有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者,在申请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报名阶段
1. 前期沟通:有意向报考我校推免生的申请人,建议提前联系学校研究生院及目标报考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了解招生细节与注意事项;
2. 系统填报: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填写与志愿填报操作。
(二)材料审核阶段
1. 审核主体:各招生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是否进入复试的重要依据;
2. 材料要求:申请人若获得复试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供学院核查:
个人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科研成果证明(如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CET四/六级成绩单、日语国际一级证书、英语专业四/八级成绩单等;
回避情况说明:若申请人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工作(尤其在申请推免的招生单位工作),须主动说明并报备;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各招生学院根据本院招生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复试阶段
1. 通知发放:各招生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 复试组织: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组织,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德、智、体、能、勤等综合素养,尤其侧重评估科研创新潜力、对报考学科的认知程度、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知识背景等;
3. 复试安排: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内容、流程办法等,由各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考生需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四)拟录取阶段
1. 名单拟定:各学院结合考生复试成绩、申请材料评估结果及思想品德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2. 待录取确认:通过复试并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 优先录取政策: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领域有突出表现的考生,若已取得推免资格且进入复试,可提出优先录取申请;在复试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4. 名单公示: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接受师生监督。
五、资助及奖励政策
我校为推免生设立完善的资助与奖励体系,具体政策如下:
(一)推免硕士生资助奖励
1. 基础保障: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自第二学年起,还可申请导师配套经费;
2. 奖学金支持:表现优秀的推免硕士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金额根据评选等级确定);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为20000元;
3. 新生专项奖励:可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4. 升学支持:我校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具有博士点授权的学科。
(二)直博生资助奖励
1. 基础保障: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0元/年)与学校助学金(12000元/年),同时可申请导师配套经费;
2. 奖学金支持:表现优秀的直博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金额根据评选等级确定);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为30000元;
3. 新生专项奖励:可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金额为18000元。
(三)科研津贴与交通补助
1. 科研津贴:符合学校要求的本校应届本科生或在读生,若参与本硕博衔接培养,可享受科研津贴,学校一次性发放5000元/人;
2. 交通补助:外省市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若被我校录取,经本人申请,学校一次性发放交通补助600元/人;
3. 政策说明:上述奖助学金、科研津贴及其他相关待遇,均按学校最新文件执行,若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规定为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学院补充条件: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申请的实际情况,在学校统一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院更具体的推免生接收条件,考生需以学院要求为准;
2. 专业匹配要求:申请人申报的研究生专业,原则上需与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范畴,确保专业知识衔接性;
3. 直博生招生细节:直博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报名阶段不区分研究方向、不指定导师,后续将根据申请人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结合导师招生计划及科研需求,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研究方向与指导教师;
4.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 体检安排:复试期间不单独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次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同步进行;
6.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录取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入学前未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7. 政策依据:本办法中的政策内容及时间节点安排,均参照当年教育部文件制定;若教育部后续发布新规定,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 单位信息:单位代码10060,单位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2.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26号楼219室;
3. 咨询电话:022-6021556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监督电话:022-602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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