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接收录取办法
# 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工作,优先吸纳成绩优异、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攻读我校研究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招生规划,现将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录取办法正式公布。
一、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核心要求:
1. 身份资格:已获得本科就读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学术与能力: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在本科阶段展现出突出的创新思维,具备分析并解决复杂专业问题的能力;
3. 品行与健康: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标准,道德品行端正,严格恪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或违纪违规记录。
二、推免生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流程
(一)志愿填报
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背景、科研经历等内容,并在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相关专业志愿,完成报名流程。
(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学术背景、综合素养等条件进行全面审核,结合专业招生计划与选拔标准,确定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确认与考核实施
1. 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我校相关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参加复试”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考生需按照院系通知的时间、方式参加专业复试。复试重点围绕考生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科研素养水平、专业技能熟练度及创新潜质等方面展开综合考核;各学院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制定具体的复试实施办法与考核要求,并提前向考生公示。
(四)待录取通知与确认
1.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本科阶段学科背景、科研潜力等综合情况,集体审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我校相关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接受待录取”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 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60%)的考生,不予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不再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拟录取公示与备案
1. 学校将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
2.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进行最终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确定录取资格。
三、其他补充规定
1. 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与具体部署执行,相关细则另行公布。
2. 学费缴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含推免生、直博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该简章待后续正式公布)。
3. 学习方式与学制:通过推荐免试入学的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其中,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2至3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4至5年,具体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4. 诚信要求:考生需确保报名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在申请、复试或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关键信息等行为,无论何时查处,学校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且不予以补录。
5. 办法解释权:本接收录取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所有,执行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2. 咨询电话:021-6425245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主要解答报名、复试、录取等流程问题);
3. 监督电话:021-64252580(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受理推免生接收过程中的异议与监督反馈)。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
(通知发布时间参照推免工作常规时间节点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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