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须知
依据国家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推进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科学,现将接收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工作基本原则
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全程实行公开化、透明化操作。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考生需求、做好服务保障,推动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运行、结果公正可信。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接收类别划分
2026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共分为三类,分别为: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专项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直博生。
(二)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
1. 专业范围: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我校2026年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普通推免生接收通道。
2. 核心资格:申请人必须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且需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认证。
3. 附加要求:
政治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要求;
学术与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对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有清晰规划和明确目标;
诚信与纪律: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成绩与外语: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尤其是专业课程成绩突出,英语水平需符合申请专业的具体要求;
学院要求:满足申请专业所属学院在接收工作细则中提出的其他个性化条件(具体以学院公告为准)。
(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条件
1. 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受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
2. 身份资格:申请人需为退役军人,且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同时需符合《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
(四)直博生申请条件
1. 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一级学科,均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
2. 基础条件:申请人需首先满足本公告“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中除专业范围外的所有要求。
3. 专项条件:
学习与能力: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展现出明确的博士生培养潜质;
优先条件:在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参与过科技研发活动且表现突出、取得相关成果的申请人,在选拔中可予以优先考虑。
4. 特殊说明:我校原则上不接收需保留入学资格的直博生申请。
(五)接收名额限制
1. 硕士推免名额:2026年我校接收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50%;
2. 直博生名额:2026年我校接收直博生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20%。
三、推免生申请流程
(一)普通推免生与直博生申请流程
1. 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报西南科技大学志愿及具体申请专业;
2. 通知反馈:各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向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发送“不予接收复试通知”;
3. 考生确认:申请人在收到学院发送的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回复,逾期未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流程
1. 信息填报: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立功表彰情况等内容,并填报西南科技大学志愿及申请专业;
2. 资格审核:国家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申请人的立功表彰资格、身份信息等进行统一审核;
3. 通知反馈:审核通过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将由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或“不予接收复试通知”;
4. 考生确认: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
四、推免生复试考核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诚信要求
1. 时间要求: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材料审核及复试工作,需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流程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复试。
2. 诚信承诺:所有申请人在参加复试前,均需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遵守纪律,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后果。
(二)复试组织职责
1. 思想政治考核:各招生学院将安排专人,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2. 材料审核与复试实施: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位申请人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方式要求
1. 方式确定:各学院需在确保公平、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并提前对外公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不得随意变更;
2. 过程记录: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四)复试公平性与内容设置
1. 公平措施:复试过程中,学院需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避免人为干预,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2. 考核重点:复试核心围绕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兴趣、创新潜质展开,重点评估其是否具备硕士/直博阶段学习科研的基础条件;
3. 考核模式: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等单一或组合模式,具体模式由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确定,并在学院接收工作细则中注明且对外公布。
(五)复试成绩标准
1. 参照依据: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直博生的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 成绩要求: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含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分批次复试规则
各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但需确保各批次复试标准统一,不得出现批次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七)体检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均需到西南科技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推免生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通知确认
1. 名单排序:各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需按申请人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需对外公示;
2. 待录取通知: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待录取”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3. 直博生调剂:参与直博生复试但未进入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若其复试成绩达到学院普通推免生录取标准,可按普通推免生身份进行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
1. 学院审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本学院拟定的推免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
2. 学校审定: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需对外公示且无异议后,再报送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最终录取结果以审批结论为准。
(三)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申请人被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后,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无论处于何种阶段,学校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 在推免申请、材料提交、复试等环节中,存在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行为;
2. 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
3.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
4. 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且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6年毕业时,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6. 被拟录取后,又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7. 存在其他不符合国家、四川省及学校推免招生规定的情况。
(四)奖助政策依据
1. 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奖助政策,按照《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直博生的奖助政策,按照《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接收工作监督机制
(一)学校监督职责
学校纪委将依据《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反映问题。
(二)工作人员纪律
1. 责任要求: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接收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若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向我校申请推免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推免生接收的任何环节(如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名单审定等)。
(三)信息公开要求
1. 细则公示:各招生学院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对外公布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招生专业目录等关键信息;
2. 名单公示: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层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四)投诉申诉处理
各学院需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考生提出的投诉或申诉,需及时组织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及时反馈给考生。
七、其他补充说明
1. 咨询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咨询,咨询电话:0816-6089115(工作时间内可拨打);
2. 系统操作要求: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志愿填报、录取备案等所有环节,均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 政策冲突处理:本公告内容若与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科技大学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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