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与区域发展为导向,旨在培育两类高层次人才:
学术型专门人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学术领域工作。
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样满足上述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且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适配行业实践与社会发展需求。
二、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及学制
(一)招生计划
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将在 2025 年 1088 名实际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进行浮动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青海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后续将根据生源情况、学科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分专业计划。
(二)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
两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培养质量底线,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
就业方式对应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选择,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学制
我校各招生专业基本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专业的学制信息详见《青海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根据目标专业查询对应学制要求。
三、报考条件
(一)通用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国籍与政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招生专业目录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生。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博学位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专业学位硕士专项报考条件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1)
(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除外)。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2)
(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
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
(1)学习形式限制:均为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基础要求:符合 “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健康要求)的规定。
(3)工作年限与学历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报考类别要求: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准确填写为考生现工作单位;考生进入复试后,须按要求提交在职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
(5)工商管理专业特别规定:需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执行。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
(三)推免生接收要求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条件、流程与时间安排,将另行制定专项文件,后续通过研招网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可持续关注。
(四)特殊政策报考条件
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需在报名时按要求申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仅面向以下专业招生: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 [125100]、旅游管理 [1254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
(五)免初试专项条件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第 1-3 条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报名要求: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不可补报。
录取流程: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操作,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阶段可修改补充,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
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内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可多专业报考;
(2)需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学历信息,提供真实材料,不得隐瞒或伪造;
(3)需详细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影响报名资格。
特殊政策申报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我校及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关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
推免生报考限制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若违反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残疾人考生便利服务
我校遵循残疾人参加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为有需求的考生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享受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等),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及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诚信承诺与责任
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承诺内容;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未获同意者不得报考;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信息查阅义务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
(二)网上确认要求
确认时间与组织: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
信息核对与修改限制: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录取信息错误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照片)采集及身份验证,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务必保证清晰、规范。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真实性、报考资格符合性、政策享受条件有效性等,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核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 “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确保招生公平。
六、初试安排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或标记。
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均为笔试,具体科目考试形式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及准考证为准,考生需严格按时间参加考试,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者不得入场。
成绩查询: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要求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七、复试安排
复试基本信息:
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复试组织: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线上 / 线下)、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后续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
复试进度:全部复试工作预计于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考生需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获取复试通知。
复试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成绩要求,达到要求者方可进入复试。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身份证、准考证、人脸比对)、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核查;同时复审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一律不予安排复试。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专项科目考核: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所有专业复试均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中,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为 266 梵文(含 40% 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语种统一为英语。
再次复试:若有必要(如考生成绩相近、考核结果存疑等),我校可按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结果作为最终复试成绩依据。
八、调剂安排
调剂启动条件: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某专业的合格生源(达到复试分数线且通过复试)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启动调剂工作,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校考生调剂。
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我校不受理线下调剂。
调剂信息查询:调剂工作启动后,考生可通过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各专业调剂计划余额、调剂条件、调剂流程等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要求
考生在被我校拟录取后,需按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体检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重点核查考生诚信状况。
诚信档案核查: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若考生存在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被停考处罚,且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的,我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录取。
复试阶段考核:复试期间,我校将组织专人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将通过 “函调”(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发函)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面谈或外调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后核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核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录取流程
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检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开展全面录取检查,重点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如学历学籍未通过审核、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单位不同意报考、合同无法签订等)的,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定向 / 非定向)。
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证书进行核验,未按时取得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新生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
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已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
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费用根据所分配公寓收费标准确定。
我校面向研究生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具体发放标准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我校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招生咨询等活动。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
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青海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号、各招生学院官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指定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有关信息。
三、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748
通讯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马老师 丁老师 才让老师
邮政编码:810007
联系电话:0971-8237294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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