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江南大学商学院始建于1985年,以管理学、经济学为核心学科方向,目前开设数字经济、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5个本科专业。在研究生培养层面,学院拥有系统科学与管理二级博士点,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金融、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涵盖MEM、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方向)、会计、国际商务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形成了多层次、全领域的学科培养体系。
为推进研究生招生多元化改革,强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结合商学院学科特色与招生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与拟接收名额
(一)接收专业范围
1. 学术型硕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0)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
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00)
2. 专业型硕士专业
金融(专业代码:025100)
国际商务(专业代码:025400)
会计(专业代码:125300)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
(二)拟接收名额
1. 学术型硕士:拟接收名额约33名,具体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考生质量动态调整。
2.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拟接收名额约37名,实际接收人数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三)名额说明
上述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规划方案,并非最终固定名额。学院将结合推免生报名热度、复试考核结果、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对接收名额进行灵活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实际录取公示名单为准。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国家建设事业服务,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 学历与资格要求:须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推免资格需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处于前列。
3. 学术与能力要求: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发展潜力,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4.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无影响正常学习与生活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申请阶段
1. 预报名环节:我院开通推免生预报名通道,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可在2025年9月22日前,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信息填报。
2. 正式报名环节:
报名平台: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江南大学的公告要求,完成正式报名与缴费操作。
特别提醒:已在我校预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的考生,仍需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重新完成正式报名,预报名信息仅作为前期沟通参考,正式报名信息为资格审核的唯一依据。
3. 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学院将对“推免服务系统”中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阶段
1. 复试要求:所有拟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均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 复试通知发放:学院将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流程要求,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核、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 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从以下维度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英语水平: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理解与口语表达能力,包括日常交流、专业相关话题讨论等内容。
专业知识:评估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以及知识体系的完整性。
综合素质:了解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经历、逻辑思维、团队协作意识及职业规划等。
创新能力:关注考生在学术研究、专业实践中的创新思维与潜在发展能力。
(三)录取阶段
1. 待录取名单确定:学院将结合各专业接收名额,对通过复试且满足其他录取条件的推免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待录取名单,随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待录取确认: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学院审核通过,双方均不得取消,录取关系正式确定。
3. 预报名考生特别要求:已参加我院预报名的考生,仍需在2025年9月22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同时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任一环节未按时完成的,均视为放弃我院推免录取资格。
四、其它说明
1. 报名责任与录取资格取消:
考生需按照报名要求准确填报信息,若因未按规定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核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本科学校纪律处分的,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学费与奖助: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江南大学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项目。
3. 未尽事宜与解释权:
本细则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均参照《江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招生工作与学校整体政策保持一致。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推免生考核结果承担最终责任,同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疑问进行核实与解释,保障招生过程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江南大学商学院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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