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学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
一、组织领导架构
为保障推免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推进与公平公正,学院构建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学院设立研究生推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其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推免复试录取全流程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项环节符合政策要求与招生规范。
组建复试专家小组:
硕士推免生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具备教授职称的教师组成,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 3 人,确保对考生的专业评估全面、专业。
直博生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均为博士生导师,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 5 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考核考生的科研潜力与博士阶段培养适配性。
二、招生专业范围
(一)硕士推免生接收专业
我院以下三个全日制硕士专业,均面向获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
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00)
会计(专业学位,代码:125300,简称 MPAcc)
(二)直博生接收专业
我院仅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专业具备直博生接收资格,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申请该专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三、复试与录取基本原则
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原则要求,方可参与我院推免生复试与录取选拔:
资格与思想品德要求:需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德优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
学术诚信要求:秉持诚实守信的学术态度,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且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任务。
直博生专项要求:申请直博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1-3 项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博士生培养潜质;报名前需主动与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取得联系,沟通报考意向与科研规划。
政策合规要求:需满足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其他相关政策条件,确保报考流程与资格符合国家统一规定。
四、申请时间与平台
(一)网上申请时间
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申请,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申请平台与操作
平台登录:考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通过系统查询南京邮电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等关键信息。
志愿填报:在系统内准确填写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志愿信息,确保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无误。
通知确认:后续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收并确认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需特别注意: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填写报考志愿的考生,其推免申请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复试与录取流程。
五、复试与录取详细流程
(一)复试通知与安排
通知发放: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 起,我院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择优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方式与批次:复试采用线下面试形式,分批次组织开展。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4 日 13:30 起,地点为南京邮电大学三牌楼校区图科楼 3 楼 324 室。
后续批次:其余批次的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通过后续通知另行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统一采用面试形式,针对硕士推免生与直博生设置差异化考核重点:
硕士推免生面试:核心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具体包括:知识结构的完整性与扎实度、实践操作能力、综合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专业语种(主要为英语)的应用能力,同时兼顾对考生道德品质与心理素质的评估。
直博生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科研潜力与博士阶段适配性,包括: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所需的科研素养、创新潜力与综合素质。
(三)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材料准备与提交:考生在完成报名后,需及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将所有材料扫描后按指定顺序整合为一个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 “姓名 + 毕业学校”),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
(1)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正式录取后需将原件邮寄至学院;
(2)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打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学生证的扫描件,原件需在复试时备查;
(3)外语水平证明:英语水平证书(如 CET-4、CET-6、雅思、托福等)的扫描件;
(4)荣誉与成果证明: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如有)的扫描件,原件需在复试时备查;
(5)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需提交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具备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正式录取后需将推荐书原件邮寄至学院。
材料真实性责任: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报考资格,并通报考生本科所在学校;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经接收,恕不退还。
(四)录取规则与流程
录取依据:复试实行 “择优录取” 原则,以考生复试成绩为核心依据,原则上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型(如学术型、专业型、直博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待录取通知发放: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核,学校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起,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待录取确认限制:每位考生仅能接收一个招生单位(或专业)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接收,不得更改,否则将取消相关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公示:“推免服务系统” 关闭后,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后续录取流程。
后续事项: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与确认环节。
(五)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完成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与学籍:
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本科学校纪律处分的;
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
(六)未尽事宜处理
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均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执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与学校整体政策保持一致。
六、咨询与监督方式
(一)招生咨询
管理学院咨询电话:025-85866106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492350
考生在报考、复试等环节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上述电话咨询,获取专业解答与指导。
(二)监督举报
管理学院监督电话:025-85866762
为保障招生公平公正,学院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情况,学院将对反映问题进行严肃调查核实,并按规定依规处理。
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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