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接收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架构
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规划、政策制定与监督落实,确保接收工作符合国家要求与学校发展需求。
学院层面:各招生学院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工作,包括复试安排、资格审查、成绩评定等环节,保障学院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接收基本条件
身份资格:考生须为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推荐资格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
品德与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无在校期间受处分的情况。
学术诚信:秉持诚实守信的学术态度,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学业与能力: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良好,专业基础扎实、能力较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
三、接收专业范围及人数规定
(一)接收专业
硕士推免生:学校公布的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但不包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
直博生:学校所有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接收资格,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二)接收人数限制
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 2026 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50%。
直博生:各学术型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学科 2026 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的 20%,且每个学术型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人数通常不超过 3 名。
计划占用: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额,将占用对应学科及指导教师 2026 年的招生计划额度。
四、学制设置
普通类推免硕士生:各专业基本学制统一为 3 年,学生需在 3 年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推免硕士生:基本学制为 4 年,该计划旨在培养农村教育领域专业人才,学制设置结合培养目标与实践需求制定。
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采用本博贯通的培养模式,学生需在 5 年内完成从本科衔接至博士阶段的全部培养任务。
五、接收工作流程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报名渠道:推免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报考我校的志愿信息,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核阶段
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对推免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将收到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复试阶段
复试组织:推免生需按照复试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参加由对应招生学院及学科组织的复试考核。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与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两部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与外语沟通能力。
复试方式:复试的具体组织方式(如线上 / 线下、笔试 / 面试等)与考核办法,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成绩评定: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过程管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将作为复试核查与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复核。
(四)体检阶段
体检安排: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推免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影响: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推免生,将不予录取,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待录取阶段
待录取通知发送: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
待录取确认:推免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其录取名额。
后续限制:已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公示与备案阶段
结果公示:学校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平台为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
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最终备案,备案完成即确定正式录取资格。
六、其他补充说明
(一)学费标准
普通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0.8 万元。
直博生:每年学费为 1 万元。
会计专业硕士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1 万元。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0.55 万元。
新增学位授权点: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我校新增学位授权点并开展招生,其学费标准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执行。
(二)奖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所有被接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硕士推免生每年 0.6 万元,直博生每年 1.3 万元,助学金按学年发放。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奖学金: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推免生每年 2 万元,直博生每年 3 万元,评审流程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
(三)培养相关安排
导师互选与课题参与:推免生在被录取后,可提前与学校优秀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并在导师指导下提前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为研究生阶段的学术研究奠定基础。
直博与本硕博贯通培养:
推免生在满足接收学科选拔条件,且所报考导师符合当年博士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直接攻博,进入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
拟接收直博生的导师,需先参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自行审核确认自身是否具备博士招生资格;直博生名额将占用导师 2026 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若直博生所选导师在 2026 年无法开展博士招生工作,将由所在学科统筹协调,为直博生更换指导教师,或调整其培养类型为硕士生培养。
课程选修:学校鼓励推免生参与本硕博贯通培养,支持推免生在本科阶段提前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缩短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周期,以便更早进入课题研究环节。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具体规定,由学校教务处与研究生院联合制定并另行发布。
(四)跨学科申请
推免生可在相近学科范围内,跨学科申请攻读我校研究生,具体的跨学科申请要求(如前置专业限制、补充材料提交等)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跨学科申请的推免生,必须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复试,由接收学科根据复试表现确定是否予以接收。
七、纪律要求
制度与人员管理:
各招生学院需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与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导师集体决策机制与监督机制,确保接收工作规范有序。
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前需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培训、规则讲解与方法指导,确保其熟悉招生政策、掌握考核标准。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推免生,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接收工作公平公正情形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工作,不得参与资格审核、复试考核、成绩评定等环节。
监督与透明度: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需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主动公开复试流程、考核标准、成绩评定方式等信息,提高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
违规处理:
若在复试录取期间发生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一律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若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