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始建于 1934 年,作为全国较早创办的 22 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同时也是自治区重点扶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院校。目前,该校已发展成为广西区域内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及预防保健领域的核心机构。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 6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2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 9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与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2.申请人须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即 “推免生” 资格)。
3.本科阶段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取得的科研成果或获得的各类奖励,在接收审核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4.直博生除需满足上述第 1、2 点条件外,英语水平还需达到以下任一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50 分;
(2)雅思考试(IELTS)成绩≥6.0 分;
(3)新托福考试(TOEFL)成绩≥75 分。
二、报考学科专业要求
推免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核查自身是否符合目标报考学科的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录取。其中,直博生仅可报考学术学位类学科专业。以下为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学科名称前标注 “” 的,表示该学科同时接收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未标注 “” 的,仅接收推免硕士生):
1.生物学(学术学位 0710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需满足以下范畴之一:(1)生物科学类专业;(2)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3)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4)农学门类下的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
2.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学术学位 107200、工学学术学位 083100)(1)*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学位 107200):本科专业需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门类下所有专业、医学技术门类下所有专业、理学中的生物科学类专业、生物工程类专业或材料类专业;(2)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工学学位 083100):对本科专业不设限制,所有专业背景考生均可报考。
* 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1001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其中部分专业(方向)有特定本科专业要求,具体如下:(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学术学位 100104)①病理学方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②病理生理学方向:需为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2)* 再生医学(学术学位 1001Z3):需为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或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专业。
3.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100200)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5100)
(1)学术学位类专业(含内科学 100201、* 儿科学 100202、* 老年医学 100203、* 神经病学 100204、*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5、*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0206、*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7、* 外科学 100210、* 妇产科学 100211、* 眼科学 100212、* 耳鼻咽喉科学 100213、* 肿瘤学 100214、* 麻醉学 100217、* 急诊医学 100218、* 重症医学 1002Z3):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
(2)专业学位类部分专业(含内科学 105101、神经病学 105104、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6、外科学 105111、妇产科学 105115、耳鼻咽喉科学 105117、急诊医学 105107、重症医学 105108、骨科学 105113、临床病理 105119、放射肿瘤学 105122):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专业;
(3)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 105105):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4)放射影像学(专业学位 105123)、超声医学(专业学位 105124)、核医学(专业学位 105125):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
(5)* 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 100208):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或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学位)专业;
(6)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105108):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
(7)眼科学(专业学位 105111):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8)麻醉学(专业学位 105118):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
(9)*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 100215):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四年制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专业或运动康复(理学学位)专业;
(10)康复医学与康复治疗(专业学位 105114):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
(11)儿科学(专业学位 105101)、儿外科(专业学位 105112):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
(12)* 全科医学(学术学位 1002Z1)、全科医学(专业学位 105109):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100400)及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105300)(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100400):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或儿科学专业;(2)公共卫生(MPH,专业学位 105300):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儿科学专业,或四年制的卫生检验与检疫、护理学、生物统计学专业。
* 药学(学术学位 100700)及药学(专业学位 105500)报考该两类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需满足以下范畴之一:(1)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2)理学中的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化学(含应用化学)、生物学(含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专业;(3)工学中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
*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100300)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105200)(1)* 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5200):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口腔医学专业;(2)* 口腔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100301):本科需为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或理学门类下的生物科学类专业。
护理学(学术学位 101100 及专业学位 105400)报考该两类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护理学、助产学等护理类专业。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 1006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中医学专业。
公共管理(学术学位 120400)(1)社会保障(学术学位 120404):本科专业需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门类下所有专业;(2)医学信息管理(学术学位 1204Z1):对本科专业不设限制,所有专业背景考生均可报考;(3)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术学位 107401):本科专业需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精算学、教育学、数学类、统计学、应急技术与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或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0352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医学、理学、管理学门类下的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 030500)对本科专业不设限制,所有专业背景考生均可报考。
翻译(专业学位 055100)(1)英语类专业考生:本科阶段需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2)非英语类专业考生:本科阶段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425 分。
医学技术(专业学位 105800)(1)医学检验技术方向:本科需为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2)病理学技术方向:本科需为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3)医学影像技术学方向:本科需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或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注:医学门类下的专业包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法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
三、接收专业和人数
1.招生单位范围: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及直属附属医院可招收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直博生招生仅限设有博士点的二级单位);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校外培养基地不招收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
2.专业目录查询: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可参考《广西医科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 1)与《广西医科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直博生专业目录》(附件 2)。
3.招生人数限制:
(1)接收推免硕士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总数的 50%;
(2)接收直博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总数的 20%。
4.导师招生名额:每位硕士生导师仅可招收 1 名推免硕士生;每位博士生导师仅可招收 1 名直博生。
5.志愿填报要求:考生需按专业目录选择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及研究方向;复试结束后,通过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确定指导关系。我校仅受理每名推免生网上填报的 1 个志愿,不接受多志愿申请。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1.学习方式:所有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模式。
2.学制规定:
(1)推免硕士生所有专业的学制统一为 3 学年;
(2)直博生所有专业的学制统一为 5 学年。
五、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体系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为推免生提供经济支持与学业激励,具体政策如下:
1.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实现 100% 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 1 次,标准为 20000 元 / 生・次,覆盖比例约 2%;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完成学业,第一学年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前提下,覆盖率 100%,奖励金额为 2000 元 —10000 元 / 生・年(各等级金额与评定办法由学校按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4)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标准为 300 元 / 生・月,实现 100% 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
(5)“三助” 岗位资助:学校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为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供资助。
2.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3000 元 / 生・年,连续 3 年实现 100% 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 1 次,标准为 30000 元 / 生(一次性发放),覆盖比例约 2%(具体名额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奖励金额为 3000 元 —15000 元 / 生・年。其中,一年级考生满足评选条件即可 100% 覆盖,二、三年级金额、名额比例及评审条件由学校按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4)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标准为 500 元 / 生・月,连续 3 年实现 100% 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
3.推免生专项激励:成功获得我校接收资格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参与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评选,同时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具体等级以最终评定结果为准。
六、申请流程和复试工作
(一)申请者需提交的个人材料
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前,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 1 个 PDF 文档(命名格式:“本科毕业学校名称 + 姓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3358457@qq.com)。材料需包含: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学生证扫描件(含封面及学生信息页);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 份(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认证” 栏目申请办理并打印);
4.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其他补充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扫描件等)。
(二)申请工作具体流程
1.推免生报名(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9 月 24 日 24:00)
(1)登录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在 “报名系统”—“推免生申请报名系统” 中填写个人信息与专业意愿;
(2)登录研招网填报专业及研究方向;
(3)务必核对两个网站填报信息,确保完全一致。
2.研究生院初审(2025 年 9 月 25 日前)我校研究生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复试组织(2025 年 9 月 28 日)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采用现场面试形式,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1)外语水平:包括听力理解与口语交流能力;
(2)专业素质能力:涵盖大学阶段学习与实践情况、专业知识与技能、创新思维与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发展潜力(专业学位考生侧重实践技能,学术学位考生侧重科研思维);
(3)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养、表达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4.复试成绩评定
(1)复试总分 100 分,分值占比:外语水平 20%、专业素质能力 70%、综合素质 10%;
(2)采用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原则,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
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导师,按复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及指导教师。
6.复试结果通知与公示(2025 年 9 月 30 日)
(1)研究生院发布并公示复试结果,获接收考生需登录研招网完成 “接受复试”“接受待录取” 操作,且需在 24 小时内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特别提醒:获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统考,若参与统考(以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统考,我校将不予录取为推免生。
7.专业确认
推免生在研招网填报的专业及研究方向,需与通过面试接收的专业一致;专业一经确定,后续不得更改。
七、资格复审
考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材料存在伪造或隐瞒关键信息;
3.存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列明的不予录取情形;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论文)出现不及格;
5.大学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处分依据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
6.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违反协议报考;
7.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形。
八、通讯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双拥路 22 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办公地点:留 4 栋 4 楼 409 室),邮政编码:530021,咨询电话:0771-5356491。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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