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武汉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推免生接收计划
(一)硕士推免生计划
2026 年,武汉大学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规模约为 3000 人(含各类专项计划),具体名额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与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其中,“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 “国优计划”)硕士推免生计划接收约 30 人,承担国优计划培养任务的单位包括: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
(二)直博生接收计划
学术学位直博生:我校所有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专业学位除外),均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
专业学位直博生:仅 “卓越工程师” 计划(国家校企联培专项)相关专业学位接收直博生,其他专业学位不开展直博生招生。
二、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免生资格,且资格有效性以本科学校推免工作认定结果为准;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允许跨学科报考,鼓励具备跨学科知识背景、创新潜力突出的考生申请。
(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国优计划:报考国优计划的推免生,需满足基本报考条件,且本科阶段专业成绩优秀,同时具备 “乐教、适教” 的职业素养与潜力,愿意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该专项计划的推免生,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基本报考条件,且报考专业仅限以下专业学位: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新闻与传播、法律、机械、测绘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临床医学。
(三)培养单位额外要求
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培养目标与科研需求,在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制定针对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业务要求(如专业基础、科研经历等),相关要求将在各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明确。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
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生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与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志愿填报、录取结果确认及备案公开等所有环节,均需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参与我校推免生录取。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社会公开,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各专业招生详情;
各培养单位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报名要求、复试安排、成绩核算方式等内容,考生需及时关注。
(二)考生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9 月 22 日上午 9 时起,考生可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
填报规则:每名考生可同时填报 3 个志愿,每个志愿提交后 48 小时内不可修改,考生需结合自身意向谨慎选择。
(三)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
各培养单位将根据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志愿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结合生源质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通知发放时间:9 月 23 日上午 9 时起,各培养单位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陆续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收。
(四)复试组织与参与
考生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确认接受后需按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以指定形式(线上或线下)参加复试;
复试具体安排(如时间、形式、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确定,考生需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五)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
各培养单位根据复试结果与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考生需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仅在确认接受后,录取方可生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培养单位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取名单。
四、复试形式与成绩核算
(一)复试形式
复试可采用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包括素质评估、专业笔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实践操作等,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如文科侧重综合分析能力、理科侧重实验操作能力)与生源状况,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形式,相关信息将在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公布。
(二)成绩核算
复试各项考核内容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综合成绩的具体折算方式(如各考核环节权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将在其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明确。
五、推免生录取原则
录取以各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计划为依据,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质量;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推免生录取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其他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六、推免生接收信息公开
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关键信息,具体包括:接收专业、招生计划、接收实施细则、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考生姓名、复试各项成绩等)、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可监督。
七、推免生奖助学金政策
(一)常规奖助学金
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范围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支持。学校奖助学金体系涵盖: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 “三助”)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还设有各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方式,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各项奖助学金评定文件为准。
(二)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特等奖:奖励金额为 10000 元 / 人;
一等奖:奖励金额为 5000 元 / 人;
二等奖:奖励金额为 3000 元 / 人。
该奖学金的具体评选办法、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可查阅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八、温馨提示
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操作规则:考生可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同时接受多个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但仅能接受一个培养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操作不可修改;
通知撤销权限:在考生未对待录取通知或复试通知进行确认操作前,培养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撤销已发送的通知;
复试安排关注:各培养单位会结合学科特点与考生报考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与复试方式(线上或线下),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及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的通知,避免错过关键信息;
预报名考生要求:已通过培养单位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需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与操作要求可见各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
入学资格核查: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录取资格自动无效;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经考核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
九、违规处理与责任声明
考生诚信要求:考生需承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及各类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真实、准确、完整。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不论何时查实,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监管责任: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文件规定,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培养单位或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
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武汉大学 2026 年推免生!
武汉大学
2025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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