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统称 “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助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核心举措。为扎实推进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国家推免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华北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推免生接收需秉持 “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的准则。各接收学院需构建科学规范、标准明确的接收细则与工作流程,严格恪守招生纪律,切实保障推免生选拔质量。
2.开展接收工作时,需全面考量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将 “德” 置于首位,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在对考生日常学习综合测评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强化对其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力度,突出对考生专业潜力与创新能力的评估。
二、组织实施
1.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拟定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并承担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及监督检查任务。
2.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实施。该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及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确保学院推免工作有序开展。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华北理工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已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与行为规范。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行为,且无相关受处分记录。
4.部分专业针对报考提出具体要求,相关要求可查阅《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录》,考生需按对应专业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四、接收专业及计划数
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范围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以《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内容为准,考生可通过学校指定渠道查询详细信息。
五、学习方式及学制
1.学习方式: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需按学校要求全日制在校完成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
2.学制规定: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3 年;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5 年,具体学习安排需遵循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培养方案。
六、接收程序
1.2026 年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操作、录取流程及备案公开等所有推免相关工作,均需通过教育部搭建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开展。
2.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的考生,需自行通过该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一系列规定操作,包括信息注册、上传个人证件照片、缴纳相关费用、填报推免志愿、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所有操作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将影响申请资格。
七、复试录取
1.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我校明确的时间范围内登录系统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且需严格符合华北理工大学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技术要求与纪律规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15 分钟,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材料需妥善留存,以备后续核查。
3.复试内容涵盖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个方面,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通过日常对话、专业相关话题交流、短文听力理解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对所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广度与深度,对该专业领域最新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该专业领域开展科研工作的潜在能力。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侧重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同时结合考生过往科研经历(如有)评估其实践能力,此外还将关注考生的职业兴趣导向、心理健康状况及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由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满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复试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进入录取环节。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意识等,通过谈话、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该部分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接受该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状态。
研究生学院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送河北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完成备案手续。
4.若推免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
(2)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明等);
(3)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或未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
(4)复试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被学校拟录取后,又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八、时间安排
9 月 15 日前:学校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接收专业目录,确保考生及时获取报考信息。
9 月 18 日:考生可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开始进行账号注册;同时,考生需提前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原件等申请材料,以备后续审核使用。
9 月 22 日:考生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开始填报推免志愿,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专业。
9 月 23 日:学校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将收到复试通知,学校同时统筹安排各学院复试时间及待录取相关工作。
9 月 25 日后:学校在指定平台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关键信息。
10 月 20 日后:研究生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河北省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规定流程完成备案。
九、信息公开
研究生学院负责统筹推进推免生接收工作中的信息公示与公开,需重点公开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咨询渠道及申诉途径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可查,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擅自修改;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名单,须对变动原因及具体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部分另行公示 7 天,公示流程需符合相关规定。
十、监督管理
1.在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全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推免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坚守廉洁自律准则。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复试考官、工作人员等),若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须主动向学校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考生的考核、评分、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合规有序。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推免工作有疑问或需申诉,可拨打监督、申诉电话:0315-8816006,或发送邮件至申诉邮箱:yjszsb@ncst.edu.cn。
本办法由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河北省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河北省的文件规定为准,确保推免工作符合上级部门要求。
华北理工大学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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