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厦门大学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研究生,涵盖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类,两类接收对象统一称为“推免生”。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人才选拔需求,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2.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法治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3. 身份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且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思维能力与研究生阶段培养潜质;
4. 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如学术不端、抄袭剽窃等);
5. 已在当前就读高校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推免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6.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厦门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研究任务;
7. 满足所申请院系及专业针对推免生设置的专项条件(具体条件可查阅各院系发布的推免生接收通知);
8. 符合厦门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报考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推免生接收招生专业
1. 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专业,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推免系统查询,系统内将实时更新各专业推免招生信息;
2. 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录取专业及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完成录取流程的实际数据为准,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动态调整。
三、推免生申请流程
1. 报名阶段
有意向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先仔细查阅厦门大学及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推免生接收通知,明确报名时间、材料要求等关键信息。随后根据通知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可选择登录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或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正式报名。
2. 材料提交阶段
申请人需按照学校及招生院系的通知要求,整理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材料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完整,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将影响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3. 初审与考核阶段
各招生院系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需求,组建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名单由院系择优选拔确定。考核时间、考核形式(如面试、笔试等)及具体安排,由各院系单独通知考生,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考核。
4. 系统确认阶段
教育部推免系统正式开通后,已取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且申请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报名确认(包括已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预报名且通过院系预选拔考核的考生)。同时,考生需在招生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接收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其推免申请将视为无效。
四、推免生体检要求
1. 所有已确定为我校拟录取对象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生院系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各院系另行通知考生;
2.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对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推免生录取规则
1. 录取依据
学校将以各专业推免招生计划为基础,综合考量申请人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记录、本科阶段平时学习成绩、专业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价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录取限制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推免生遴选录取的首要环节,考核不合格的申请人,无论其他条件如何,均不予录取;
推免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被学校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3. 材料提交要求
拟录取推免生需在当年10月10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提交至所报考的招生院系,未按时提交或审查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正式录取流程。
4. 录取公示与审核
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由学校统一在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名单需依次通过厦门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及教育部最终审核,审核全部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六、推免工作监督与违规处理
1. 监督机制
厦门大学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为0592-2186219,考生及相关人员可就推免工作中的疑问或问题进行反映。
2. 违规处理办法
若考生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破坏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若此类考生已入学,学校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学籍,相关处理结果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 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若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所在高校纪律处分,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对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素质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籍。
4. 推免生的学费标准、住宿安排及奖(助)学金政策等未尽事宜,可查阅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简章中将有详细说明。
5. 本工作办法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办法内容与国家后续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冲突,以国家文件规定为准。
6.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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