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系中多元选拔的关键环节,亦是学校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储备、优化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核心举措。为确保 2026 年推免生招收工作科学有序、公平公正开展,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1.2026 年推免生录取名额将纳入河北科技大学当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范畴。各专业在招生目录中标注的推免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值,实际录取人数会结合生源质量、复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2.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河北科技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筹推进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招生流程与专业需求相匹配。
3.学校 2026 年推免生招生名额充足,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助力自身学术与专业发展。
4.被录取的推免生,学习形式统一为全日制,就业类型明确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后需按学校要求完成全日制学习任务。
二、申请条件
1.须为本科就读院校认定的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取得该校推免资格,推免资格需符合国家及本科院校相关规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突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状况满足研究生学习生活要求。
3.学习态度勤勉,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具备浓厚兴趣,能够主动探索专业领域问题,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
4.道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记录,亦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学校或相关部门处分的经历。
三、复试材料
拟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的学生,需在复试阶段将以下申请材料提交至所申请专业所属学院,材料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河北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同一张 A4 纸上,确保信息清晰可辨。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 “学信网”)自行下载,验证报告有效期需覆盖申请及复试阶段。
3.《河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表格样式见附件 2,需经本科院校相关部门审核并按要求填写意见)。
4.本科阶段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成绩单需由本科就读院校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成绩信息真实有效(成绩单格式可保留本科院校原有规范)。
5.各类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学科竞赛奖项等)、代表性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排序、发表期刊等信息)、学术出版物、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以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语言类水平等级证书(如英语四六级、专业外语等级等);复试现场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供学院工作人员核验。
7.申请专业所属学院根据学科特色或招生需求,要求补充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8.材料提交说明
(1)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需采用 A4 纸张规格整理,按 “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籍验证报告→政审表→成绩单→补充证明材料→学院要求材料” 的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固定成册,避免使用装订机装订(便于材料核验)。材料提交后,由学院统一保管,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申请人须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严禁伪造、篡改任何证明文件或成绩信息。若经学校或学院核查发现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2026 年推免生申请、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按照 “线上填报→复试通知→现场复试→成绩评定→拟录取公示→体检审核” 的流程开展,具体步骤如下:
1.志愿填报:申请人经本科毕业院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资格后,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官方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线填报河北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无误(志愿填报后需及时关注系统反馈)。
2.复试通知与确认:学校根据申请人志愿信息、本科成绩及综合素质等,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点击 “同意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各学院可结合本学院报名人数、学科特点,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单独通知申请人)。
3.现场复试与成绩评定: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形式,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察:主要了解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意识等,该环节不计算分数,仅判定 “合格” 或 “不合格”;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外语发音、听力理解、口语表达及专业外语基础,满分 50 分;
(3)综合素质评估:从学习能力、科研潜力、沟通表达、团队协作意识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综合评价,满分 150 分;
(4)专业知识考核:结合申请专业核心课程内容,考核申请人专业基础掌握程度、知识应用能力及学科前沿认知,满分 100 分。
复试不合格判定标准:思想政治品德考察结果为 “不合格”;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30 分(满分 50 分的 60%);或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低于 90 分(满分 150 分的 60%);或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满分 100 分的 60%),上述任一情况均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具备拟录取资格。
4. 拟录取名单确定:各专业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申请人,按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 + 综合素质评估 + 专业知识考核,满分 300 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组织二次考核确定。
5. 录取通知确认: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申请人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点击 “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复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6. 拟录取名单公示: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将在官方网站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具体联系方式见下文 “咨询与投诉” 部分)。
7. 体检与资格终审:拟录取申请人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凭《河北科技大学复试体检表》(表格样式见附件 3),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完成体检(体检项目需覆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内容)。体检结束后,需将体检报告扫描或拍照,按 “拟录取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姓名 - 推免硕士体检表” 的格式命名文件,发送至所申请学院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各学院联系人及邮箱见下文)。
8.体检结果审核标准:若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的相关规定,将判定为体检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空缺名额按复试成绩排序递补。
五、学费及奖助
2026 年推免生入学后的学费标准、助学金发放办法及奖学金评定规则,均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学费:按不同学科门类、专业类型(学术型、专业型)制定标准,具体金额以学校财务部门公示的当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准;
2.助学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含推免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及方式按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3.奖学金:推免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名额以学校研究生院当年发布的奖学金评选通知为准。
六、其他说明
1.录取资格限制:已被河北科技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含初试、复试);若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退还已缴纳的相关费用。
2.入学前资格复审:学校将于 2026 年推免生新生入学前,对已录取学生开展资格复审,若申请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1)本科最后一学年(即 2025-2026 学年)学习期间,出现课程不及格(含补考后仍不及格)情况;
(2)已获批推免资格后,因违反校规校纪或法律法规,受到本科院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含因延迟毕业、结业等原因未获取证书的情况);
(4)在获取本科院校推免资格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如篡改成绩、伪造获奖证明等)。
3.利益关联回避:河北科技大学教职工(尤其是学校领导干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或其他存在利益关联的人员,若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生招生,需在志愿填报前主动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报备材料,说明亲属关系或利益关联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在推免生招收的 “志愿审核、复试组织、成绩评定、拟录取确定” 等环节,需全程回避,不得参与任何与该申请人相关的工作。
4.政策冲突处理: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发布的 2026 年推免生招生最新政策存在冲突,将以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的最新政策要求为准执行,学校不再另行发布补充简章,相关调整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通知申请人。
七、咨询与投诉
1. 各推免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若需咨询各专业推免生招生细节(如复试科目、专业方向、材料补充要求等),可联系对应学院的推免工作负责人,具体信息如下:
(1)0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老师为盖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699,电子邮箱 2584124486@qq.com;
(2)002 电气工程学院:联系老师为魏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728,电子邮箱 122728466@qq.com;
(3)003 纺织服装学院:联系老师为赵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810,电子邮箱 187082498@qq.com;
(4)005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联系老师为郑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379,电子邮箱 kevinzh66@126.com;
(5)00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老师为李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423,电子邮箱 1006984476@qq.com;
(6)007 机械工程学院:联系老师为王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675,电子邮箱 64528609@qq.com;
(7)008 建筑工程学院:联系老师为王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908,电子邮箱 3023885776@qq.com;
(8)009 经济管理学院:联系老师为王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329,电子邮箱 22084509@qq.com;
(9)010 理学院:联系老师为杨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507,电子邮箱 354794595@qq.com;
(10)011 食品与生物学院:联系老师为畅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468,电子邮箱 496227855@qq.com;
(11)012 外国语学院:联系老师为安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608,电子邮箱 1061625030@qq.com;
(12)01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老师为黄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779,电子邮箱 19431396@qq.com;
(13)015 艺术学院:联系老师为杨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854,电子邮箱 49014047@qq.com;
(14)016 影视学院:联系老师为李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8884,电子邮箱 Haonanli@hebust.edu.cn;
(15)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老师为马老师,联系电话 0311-81666585,电子邮箱 296543882@qq.com。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若需咨询推免生报名流程、系统操作、公示信息等校级层面问题,可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 26 号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经管楼 C517 室);
联系人员:王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1-81668306(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接听)。
3. 投诉与监督电话
若对推免生招生过程中的 “公平性、规范性” 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311-81668303(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接听,投诉需提供具体线索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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