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26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接收工作基本准则
秉持对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按照优秀程度筛选录取,坚决贯彻 “宁缺毋滥” 的准则,确保选拔出综合素质过硬的考生;
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整个接收过程全程透明,保障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专业、拟定招生人数,可查阅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特别说明的是,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初步拟定人数,最终实际录取计划可能会根据考生报名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请考生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全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已成功获取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该资格须经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备案流程,并通过推荐院校的公示环节,确保资格合法有效。
3.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不存在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形。
4.在本科就读期间,曾获得过优秀奖学金,具备良好的学业表现。
5.外语应用能力与水平需达到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不同专业具体标准如下:
(1)艺术类专业考生,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考试分数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
(2)外国语专业考生中,英语语种考生原则上需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他语种考生需取得对应级别考试的合格证书;
(3)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其中四级考试分数需达到 500 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分数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
6.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研究任务。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有意向申请我校相关专业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该系统的正式开通时间,以研招网官方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开放动态。
(二)寄送申请材料
1.所有申请材料需统一使用 A4 纸张打印或印制,通过 EMS 快递方式邮寄至指定地址;申请材料接收的截止时间为 10 月 10 日中午 12:00,超出该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再予以受理。
2.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 47 号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办公楼 106 室);联系电话:0311-87657198。
3.需邮寄的书面材料清单如下:
(1)《河北经贸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 2);
(2)经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单的复印件;
(3)经考生所在院(系)盖章确认的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学校发布复试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人对推免生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与综合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之后,学校会通过研招网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四)复试环节安排
1.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若未按时确认,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将采用差额选拔的形式进行,对于考生报名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以保障选拔的竞争性与科学性。
3.复试阶段推行科研创新能力加分制度,该加分将直接计入考生的复试最终成绩,具体规定如下:
(1)科研创新能力加分范围与标准
在招生年份复试日期往前推算的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与复试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的考生,可申请此项加分。其中,在北大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 EI、SCI、SSCI 收录)的,每篇可加 2 分;在其他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每篇可加 1 分;单个考生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2)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申请流程
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提交《河北经贸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创新能力考核申请表》(详见附件 4)及相关学术论文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招办统一审核确认加分资格与加分分值。
4.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若无故缺考,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具体环节及相关规定如下: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科目考试、英语能力测试(涵盖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其中,专业科目考试满分 100 分;英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步进行,两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
考生在上述任意一个考核(考试)环节中的成绩低于 60 分,即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再具备后续录取资格。
复试具体时间将由考生所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另行通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需要调整考试时间或考试形式,学校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告知考生。
5.此外,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现场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学生证(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情况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单原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5)《河北经贸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详见附件 3);
(6)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如本人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7)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或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内容必须包含血常规、胸片、血压等项目。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复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最终成绩 = 复试专业科目成绩 + 英语能力测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 科研创新能力加分。
2.拟录取名单确定的基本规则
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拟定招生人数,按照该专业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人选。若出现考生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优先录取复试专业科目成绩较高者;若复试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较高者。
3.拟录取通知的发送与确认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若逾期未确认,学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名单备案与公开
拟录取名单将在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问题,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制与学费
1.学制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专业的学制均为 3 年,考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论文撰写与答辩等环节。
2.学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 8000 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 7000 元。若国家后续出台关于研究生学费的新政策或调整标准,将以国家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二)奖助学金体系
为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广大研究生专注学业、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我校进一步加大了研究生奖助经费的投入力度,构建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包括: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享受此项资助;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根据考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综合表现评选;
3.学业奖学金: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按照考生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等进行评定,具体奖励标准与评定办法以学校当年通知为准;
4.研究生 “三助” 岗位资助:学校设置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岗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岗位,通过参与岗位工作获得相应的资助补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对自身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度与准确度承担责任,确保材料无虚假、无错误。我校在复试结束后,将对拟录取推免生的信息进行再次核查与公示;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准确或存在虚假内容,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2.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环节中,若存在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已成功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咨询电话:0311-87657198;
(2)咨询电子邮件:yjs_heuet@126.com;
5.考生在申请、复试等环节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上述渠道咨询;若对接收工作存在异议,可通过监督申诉渠道反馈,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方案中未提及的事宜,或方案内容与后续发布的相关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 2026 年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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