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依据教育部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河北地质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意识,进一步扩大校际交流范围,旨在提升该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硕士研究生队伍组成结构。基于此,特制定本章程。
一、总体要求
1.坚守立德树人根本宗旨
(1)秉持科学的评价理念,高度重视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全面发展,把思想品德考评作为推免生选拔过程中的关键依据,对思想品德经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给予其推荐资格。
2.强化对学业的过程性评价
(1)注重考察学生本科阶段整体的学习情况,打破 “唯结果论”,推动对学生学业表现的过程化评估,更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与知识掌握程度。
3.助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1)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将能够体现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的各类因素(如实践能力、创新成果、社会服务经历等)纳入推免生选拔评价范围,综合考量学生的综合素养。
4.加强制度执行与监督管理
(1)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开展推免相关工作,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学术不端、材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管理模式设定
(1)推免生接收与复试工作采用 “学校 — 招生单位” 两级管理模式,明确各级主体的职责范围,协同推进工作开展。
2.学校层面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决策;研究生院具体承担组织、指导与实施等日常工作,确保各项流程有序推进。
3.监督机制保障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对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维护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4.二级招生单位职责
(1)各二级招生单位需成立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相关工作,该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二级招生单位制定的推免接收工作细则、拟录取名单上报等重要事项,必须通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保决策过程民主、规范。
5.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落实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时间安排
1.申请接收与初选阶段
(1)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起,学校各二级单位正式启动推免生申请接收工作,并同步开展申请人的初选审核。
2.报名系统开通时间
(1)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研招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将正式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3.复试与拟录取名单上报阶段
(1)2025 年 9 月 23 日 —10 月 10 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上报学校。
4.名单审核与公示上报阶段
(1)2025 年 10 月 12 日前,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专业目录及人数
2026 年学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目录及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详见本章程附件 1《2026 年推免拟招目录》,申请人可自行查阅附件获取相关信息。
五、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个人档案中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或受处分记录。
2.学业与科研潜力要求
(1)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刻苦,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以及被培养的潜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研究需求。
3.资格与专业匹配要求
(1)须为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申请报考的专业(领域)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确保专业学习的连贯性与适应性。
4.特殊群体申请要求
(1)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身体健康要求
(1)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活动。
六、申请程序
1.材料准备与初审通知
(1)申请人需参照 “推免申请材料准备清单”(详见附件 4),整理并准备各类相关材料,随后按照各二级单位的具体要求,将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将由该单位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通知其开展复试准备工作。
2.网上报名与名单筛选
(1)申请人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情况、科研经历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学校对所有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筛选;各招生学院依据材料审核结果,结合本单位接收计划,择优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上报学校审查。
(3)学校根据制定的推免生接收规模、复试比例等要求,对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确认后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3.拟录取通知与公示上报
(1)经复试考核合格的学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为其发放拟录取通知;同时,学校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复试安排
1.复试启动时间与细则查阅
(1)学校将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后正式启动复试工作,各二级单位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复试时间与复试形式(如线上、线下),待上报学校备案后组织实施。
(2)关于复试的详细安排(如复试流程、考核重点、注意事项等),申请人可查阅各二级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的具体复试细则。
2.复试内容设定
(1)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考核内容涵盖四大方面: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观念及价值取向;二是专业知识,评估考生对本科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三是英语听说能力,通过对话、问答等形式测试考生的英语交流能力;四是综合素质,结合考生的科研经历、实践成果、思维能力等综合评估其发展潜力。
3.复试过程监管
(1)复试过程将实施严格的全程监管,对复试的整个流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关影音资料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符合规定要求),以备后续核查。
(2)复试试题及答案在正式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所有参与命题、审题、监考等工作的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试题相关信息。
(3)复试各环节的纪律要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保持一致,对违反复试纪律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人接到学校复试通知后,需按时参加复试(综合面试),复试时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①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② 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③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仅限应届本科生提交);
④ 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5.体检安排
(1)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的体检工作将由学校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统一组织开展,具体的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学校将另行通过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
八、拟录取
1.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严格遵循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结合考生的复试成绩、学业背景、科研潜力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
(2)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向复试考核合格的学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
2.待录取通知确认要求
(1)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待录取通知的确认接受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录取信息确认与变更规定
(1)学生的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以及学习方式(全日制)等信息,均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截止报名时的登记信息为准。
(2)在后续的录取公示、档案调取、入学报到等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允许对上述录取信息进行变更,确保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与稳定性。
4.录取类别与学习方式
(1)推免生的录取类别通常为非定向就业,即学生入学后无需与学校或其他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择业;学习方式统一为全日制,学生需按学校要求全日制在校学习。
九、其他说明
1.奖助政策享受
(1)推免生入学就读后,可按照学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项目,同时有权申请学校设立的科研资助、生活补贴等相关资助计划。
2.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1)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出现新的违法违纪记录,或在政审、体检等环节被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于学校已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 2026 年入学报到之时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书),学校将依据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3.禁止重复报考规定
(1)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已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录取确认,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不允许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若违规报考,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申请材料真实性要求
(1)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真实、准确且符合学校要求,严禁出现伪造、篡改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2)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学校查实,无论处于推免工作的哪个阶段,均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5.政策调整与公布
(1)若在本章程执行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如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调整现有政策,学校将根据新政策对本章程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后的章程内容将及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xy.hgu.edu.cn/)等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确保申请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要求。
十、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 601 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050000
(3)联系电话:0311-87208228
(4)联系邮箱:hbdzdxyzb@163.com
2.各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1)地球科学学院:负责老师为陈老师,联系邮箱为 86793604@qq.com,办公电话为 18813088022。
(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老师为李老师,联系邮箱为 szyhjyjs@126.com,办公电话为 15856917698。
(3)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负责老师为李老师,联系邮箱为 lizhen_bj@163.com,办公电话为 18032257580。
(4)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负责老师为侯老师,联系邮箱为 15233255808@163.com,办公电话为 15233255808。
(5)宝石与材料学院:负责老师为王老师,联系邮箱为 hgubsxy@126.com,办公电话为 0311-87207272。
(6)经济学院:负责老师为田老师,联系邮箱为 63576129@qq.com,办公电话为 87207496。
(7)管理学院:负责老师为韩老师,联系邮箱为 515528923@qq.com,办公电话为 0311-87207635。
(8)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老师为刘老师,联系邮箱为 liucuijuan@hgu.edu.cn,办公电话为 13832140500。
(9)法政学院:负责老师为王老师,联系邮箱为 fzyjsjw@163.com,办公电话为 87208442。
(10)语言文化学院:负责老师为陶老师,联系邮箱为 915248765@qq.com,办公电话为 1338331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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