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政治思想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 推免资格与学历: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的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3. 学术诚信与品行: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任务。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1. 接收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大部分专业均开放接收应届推免生,仅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单考单招班不纳入推免生接收范围。
2. 接收人数限制:各专业推免生接收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具体人数将根据学科需求与生源质量动态调整。
三、接收流程
(一)预报名阶段(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
1. 报名时间: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
2.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推免生可登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该系统仅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不替代正式报名。
3. 预报名效力:已参与预报名的推免生,仍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完成正式报名;学校将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成绩,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4. 补报说明:错过预报名的推免生,可在正式报名阶段直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二)正式报名阶段
1. 系统注册与缴费: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账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
2. 志愿填报:注册成功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参照我校推免生招生目录选择目标专业,提交报名申请。
3. 特殊群体报名: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者),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4. 材料初审与复试通知: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需确保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并提交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等);
初审通过的考生,由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历年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参加复试。
5.复试组织与内容:
复试形式: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院系通知参加线下复试;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成绩构成: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占20%,专业素质等考核占80%。
6. 待录取确认:复试通过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7. 复试费缴纳:根据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费用在复试时收取,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四、体检安排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参加我校推免复试并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体检。我校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开展,具体时间与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规则
1. 成绩排序录取:复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 优先录取条件: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录取类别与档案要求:所有应届推免生仅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与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户口关系可自愿转接),毕业时按规定参加就业派遣。
4. 入学资格复审: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
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网上注册信息存在伪造,或故意隐瞒影响录取的关键信息;
个人档案未按规定时间转至我校;
存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健康问题;
入学前受到纪律处分;
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
推免资格被取消。
六、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1. 学术学位研究生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学费
1.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2.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25000元/生·学年(不同专业学费不同);
各专业具体学费金额,可参考我校研招网发布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其他规定
1. 奖助政策: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与发放按学校奖助学金相关文件执行。
2. 政策调整: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2026年研究生招生新政策,我校将严格遵照执行,并及时通过研招网更新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
八、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E段2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邮政编码:100070;
3. 咨询电话:010-8395175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根据实际发布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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