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6年推免生推荐办法
各院系、有关部处: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关键构成,更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推免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推免工作的推荐事宜通知如下(推免接收办法将另行发布):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为保障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构建校、院、系三级联动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如下:
(一)学校层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作为统筹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制定全校推免工作的各项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组织推进推免工作的整体实施,确保政策落地与工作质量。
(二)学院层面
各学院需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承担本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推荐办法制定以及接收办法拟定等核心工作,为推免工作提供基层政策支撑。
(三)系部层面
各系相应成立推免工作小组,作为具体执行单元,负责落实本系学生的推荐遴选与接收相关实务操作,确保推免工作在基层有序推进。
二、推荐工作的核心原则
推免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一)全面评价,以德为先
坚持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方位考量,将思想品德考核置于推免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推荐与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注重过程,以绩为基
强化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性指标。严禁专门组织针对推免生的遴选考试,突出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查。
(三)规范流程,回避到位
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若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本单位推免,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与推免的,应主动报备。参与推免的学生也需主动向学校院系申明相关关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相应部门审定通过后方可参与遴选:
(一)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要求
具备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践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积极向上。学术上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纪行为,或虽有违纪但仍在处分期内的情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综合表现优良。该部分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审核认定。
(二)学业成绩与体质测试要求
1. 学业表现: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均无不及格记录,且达到本学院规定的推免核心课程相关要求,本科阶段所学全部课程(含政治、英语、体育及各类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学业成绩先由各学院进行初步审定,再报教务处复核确认,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成绩单统一由教务处出具提供。
2. 体质状况:体质测试综合成绩需不低于50分,其中各学年均已获批免测资格的学生除外。体质测试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审定。
(三)科研潜质要求
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该部分由各院系组织审核认定。
四、操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分阶段推进,各单位需严格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前期筹备阶段(9月3日前)
各学院完成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明确组长及组成人员名单,制定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推荐办法。并于9月3日下班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及推荐办法的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备案。
(二)学院遴选与材料报送阶段(9月1日-8日)
1. 9月1日至7日,各单位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个性化修读的学生在主修院系参与遴选,少年班学院学生除外)。遴选期间,各院系须向毕业班学生全面公开推荐办法及实施方案。同时,校团委负责开展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招募工作。
2. 9月8日12:00前,各学院需将推免生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处,并同步报送汇总表的电子版及推免工作回避人员信息。
(三)校级资格审核阶段(9月8日-9日)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依次对各学院上报的推免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核,严格把关申请条件。
(四)结果公示阶段(9月9日起)
研究生院招生处将通过校级审核的推免生名单(包含学生姓名、所属院系、专业及综合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研招在线”的“推免专栏”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全校监督。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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