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及直博生招收简章
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武汉理工大学将通过推荐免试方式,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招生类别涵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下文简称 “直博生”)。为方便考生清晰了解报考流程与要求,现将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方可申请我校推免生或直博生资格: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为人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行为,且无任何受处分(处罚)记录;
(3)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且成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
(4)需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符合所申请学院发布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各项具体条件。
二、接收专业相关说明
我校推免生及直博生接收专业的具体信息,按以下规则执行:
(1)各学院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招生名额等细节,均以该学院单独发布的推免生招生简章为准,考生需针对性查阅目标学院文件;
(2)我校设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的招生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招收资格。已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相关学院对直博生的具体要求,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可报考专业需参照学院推免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复试及录取完整流程
推免生及直博生的申请至录取环节,需严格遵循以下步骤开展:
1.推免生报考操作: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首先需仔细阅读拟申请学院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该简章包含招生计划、学院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若符合报考条件,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报目标专业志愿,并按学院要求在系统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复试通知发放:招生学院会依据本院推免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条件,对考生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额外接收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审查通过后,学院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告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系统记录的确认信息为唯一依据;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学院有权撤销其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安排(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参加复试,并按学院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5.待录取通知发送:学院汇总复试情况后,上报至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将于 9 月 25 日 9:00 起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并同步上报考生复试成绩。
6.考生确认待录取: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与考生电话沟通后,可撤销其待录取通知。
7.拟录取名单公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唯一录取院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后续将按要求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推免生奖学金政策
我校对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第一学年统一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支持:其中,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1 万元 / 生 / 年,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1.2 万元 / 生 / 年。
五、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在申请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需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或不准确内容,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接收推免生必须组织复试,复试具体形式由各招生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如线上、线下等);
(3)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在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学校及专业选报,未按时完成网上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4)2026 年推免生的注册、报名、缴费及拟录取等全流程,均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考生无需额外进行报名确认;
(5)拟录取名单公示: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若对名单有疑问,可通过实名方式投诉或举报,研究生院将联合纪委开展调查处理,并严格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需咨询招生事宜,或有监督、申诉需求,可联系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65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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