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河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规范有序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依据《石河子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及《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石大校办发〔2025〕14 号)文件要求,结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与学生培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学院成立两级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如下: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组长为李志刚,成员包括戴建国、刘红勤、高攀、宋伟、张丽、郑煜辰、秦怀斌、马洪亮、常耀辉、郭梦梦、田文刚、张忍、任吉财、衡良、王广阔、任媛媛;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推进推免全流程工作(含申请审核、名单初定、公示等),协调解决推免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推免工作纪检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组长为刘红勤,成员包括周涛、卫张亮、郑瑶、张美玲;
主要职责:对推免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核查违规线索,确保推免过程合规、结果公正。
二、推免名额分配
2026 年学院共获得推免生名额 39 人,另设学科交叉名额 6 人,具体分配如下:
(一)常规专业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9 人(含自治区定向班 2 人);
软件工程专业:10 人;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5 人;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9 人;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4 人。
(二)学科交叉名额
面向农学院交叉培养名额:5 人;
面向经济与管理学院交叉培养名额:1 人。
注:各专业名额将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生源质量动态微调,最终以学院公示的推荐名单为准。
三、推免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身份与录取类型: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思想政治与品德: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学术与创新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与专业基础能力,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需求;
身心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且通过国家要求的体育锻炼标准;
学业成绩要求:
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排名需在全年级同专业学生前 40%(含 40%),排序依据为教务系统中的平均学分绩点(截止 2025 年 9 月 3 日 24 时),排序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
所有课程成绩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申请时无不及格科目记录(通识选修课除外);
承诺 2026 年本科毕业时能正常取得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外语水平要求:
英语语种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非英语语种或通过托福、雅思、GRE 等其他外语考试的学生:外语水平需达到与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国家专业外语四级相当的水平,且需提供 3 名及以上高级职称外语专家出具的审核材料。
(二)专项计划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的学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教育部及相关接收单位关于专项计划的推免对象、具体条件与工作程序要求,学院将优先根据接收单位需求推荐。
四、推免工作程序
申请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第五部分),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资格审核与名单初定: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真实性、条件符合性进行逐一审核,结合名额分配与排名规则(见第六部分),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
公示与上报:
初步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全校推免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系统操作:推免资格确定后,学生需按教育部要求及接收院校规定,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完成注册、基本信息填写、网上报名、缴费、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通知确认等环节,未完成系统操作的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五、推免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确保真实、完整、清晰,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石河子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本科阶段正式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均需加盖学院及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成绩单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 “身份证号码_姓名”);
身份与外语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
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外语考试成绩单(如四级成绩单、托福 / 雅思成绩报告等);
《石河子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经相关部门考核签字并盖章);
学术成果与荣誉证明材料:
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复印件;
《申报人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字,承诺材料真实、自愿承担造假后果)。
六、推荐排名规则
基础排名依据:以各专业分配的推免名额为上限,按学生本科期间历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推荐资格;
成绩并列处理:若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学习成绩(以平均学分绩点为准),学习成绩高者优先;
名额递补规则:若已确定推荐资格的学生自愿放弃,或推免名额增加,按上述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需重新公示。
七、附则
违规处理:推免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具虚假证明、涂改学习成绩或专业排名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与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细则效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学院发布的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解释权:本细则由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推免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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