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结合管理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明确推免生推荐、接收全流程要求,确保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
学院成立两大专项工作组负责推免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免生推荐与接收工作,成员包括组长张庆红、刘冰,副组长王晔、杨静、刘畅,成员蒋冠、任枫、薛木森、贾东琴、史云鹏、曹花蕊、霍亮、刘鹏、庞琳、孙坤山。
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专项负责审核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奖项及内容,成员为刘冰、王晔、张昕、刘萍、蒋冠。
第一阶段:推免生推荐工作
一、推荐及报名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身份与毕业要求:为本院 2026 届国家计划内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物流联合培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需符合按期毕业条件并自愿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定向培养本科生需提供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正式函件。
品行与综合表现: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结果为良好;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纪律与学术诚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学业成绩要求:本科阶段第一至第六学期主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需在专业年级前 35%。
奖励荣誉要求:2025 年 9 月 6 日前(含当日,自本科入学起计算),需获得以下至少一项奖励:
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专业奖学金;
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科研相关奖励(如学科竞赛科研类奖项)或正式发表的科研论文;
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机构主办竞赛的市级最高奖、国家级次高奖及以上奖项(需为参赛成员),或国家级、国际重大赛事获奖(需为参赛成员)。
外语水平要求:
英语语种学生:大学英语 CET-4 成绩达到 420 分及以上;
非英语语种学生:需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说明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推荐按《关于招募选拔我校第 28 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单独执行,具体要求以该通知为准。
二、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报名登记与材料提交: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在 9 月 6 日(周六)16:00-20:00,前往学院教学办公室(兴文楼 A214)联系孙老师登记;咨询电话 022-23766055;需提交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 / 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奖励证书 / 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一式两份)。
评审会议召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于 9 月 7 日 - 9 月 8 日召开推荐评审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审。
学院公示:评审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初选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学校审核与审定:9 月 12 日 - 9 月 13 日,教务处审核推荐人选材料,并将推免生资格名单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全校公示:9 月 14 日,学校在主页公示全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推免生接收工作
一、接收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接收申请条件
推免资格要求:考生需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
思想政治与品行要求:政治立场正确,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外语水平要求:
非英语专业推免生:大学英语 CET-4 成绩达到 400 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推免生:需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非英语语种推免生:需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
纪律要求:本科学习期间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直博生接收额外要求
申请我校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中所有条件外,还需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关于 2026 年从推免生中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的通知》中的其他专项要求。
(三)申请办法与专业说明
系统报名与复试: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需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申请无效。
复试材料准备: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均为 A4 纸规格,成绩单可按本科学校原有格式):
大学英语 CET-4 成绩单或对应外语等级证书;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标注专业排名),且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
辅助证明材料(非必交,有则优先):科研成果证明(如论文、专利)、竞赛获奖证书等。
接收专业范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以学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专业均预留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全国统考,保障统考考生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要求
细则制定与小组组建:学校各招生单位(含我院)需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明确复试方式、考核科目、录取办法等内容;按专业成立专家复试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
遴选原则与重点:遴选过程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落实集体议事与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重点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按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均享受以下资助与奖励:
(一)基础奖助
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且第一学年自动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二)“树人奖学金” 专项奖励
学校设立 “树人奖学金”,针对不同类型推免生分档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特色优势学科奖励:本校推免生录取为以下专业 / 领域研究生,完成报到后每人奖励 10000 元: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
学术学位硕士: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化学、物理、地理)、政治学、心理学、世界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成绩排名奖励:校内外推免生录取为我校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硕士研究生,且在本科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 5%(高水平大学前 25%,排名以本科学校教务处证明为准,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完成报到后每人奖励 10000 元。
直博生奖励:推免生录取为我校直博生,完成报到后每人奖励 15000 元。
奖励说明:上述 1、2、3 项奖励不可兼评兼得,按最高标准发放。
四、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细则报送:9 月 17 日前,学院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审核与复试通知:学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按 “先申请先审核” 原则择优选拔,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复试录取完成: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需在 10 月 13 日前全部完成。
待录取确认:学院向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将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关键信息)等重要内容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异议受理电话:022-23766157(学校研招办)。
六、其他事项
推免资格与统考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者取消推免资格;规定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报名参加统考;推免生无需进行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纪律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 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直博生未尽事宜:直博生接收与录取的其他未明确事项,按《天津师范大学关于 2026 年从推免生中选拔录取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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