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含直博)生招生工作办法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统一简称“推免生”),是完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核心环节,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关键举措。为扎实推进南开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工作原则
1. 立德树人根本导向:推免生接收工作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的标准,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情况。
2. 综合能力全面考核:既要深入评估推免生的专业基础素养、科研创新潜力与学术研究能力,也要注重考查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职业素养,确保选拔出兼具扎实学识与良好品行的优质生源,契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
1. 校级统筹管理: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流程监督与最终审核,确保全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规定,符合学校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需求。
2. 院级具体执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复试方案制定、复试组织实施、成绩评定及拟录取名单推荐等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统一政策与流程,保障本院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3. 全程监督机制: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核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公平性与严肃性。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
1. 专业查询方式:有意向申请推免至南开大学的考生,需仔细研读《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前了解各专业的培养方向、研究领域、报考要求等关键信息,确保自身专业背景与报考方向匹配。
2. 计划查询与调整:
考生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各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
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总计划、学科发展需求、生源质量等因素动态调整,并非完全固定;
推免生最终实际接收人数确定后,将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供考生查询与监督。
四、接收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 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在本科就读高校正式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本科学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未经备案的资格无效)。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补充规定,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4.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与专业基础素养,能够快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术要求。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无违反专业伦理的记录。
6. 外语水平及其他专项要求,需符合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的推免生接收细则(如四六级成绩、小语种能力等,具体可咨询目标学院)。
五、接收工作流程
1. 系统操作流程:推免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依次完成志愿申报、查看复试通知、确认参加复试、按时参加复试、查看复试成绩及待录取通知、确认接受待录取等环节;所有流程需严格遵循“推免服务系统”的时间节点与操作要求,逾期未操作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 信息填报要求: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时,需确保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经历等内容准确真实,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报或隐瞒关键信息。
3. 名单公示环节:为保障招生质量与公平性,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将在本院官网及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步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若发现考生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后续不再递补。
4. 禁止重复报考: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统考、单独考试等),违者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 特殊类型考生报名: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考生(如立功表彰的军人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与学校统一审核与选拔。
六、其他重要规定
1. 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需对提交的所有申请信息(如成绩、排名)及申请材料(如证书、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在申请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2. 拟录取专业锁定:推免生(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特殊类型考生)的拟录取专业一经确定,在整个报名录取阶段不得更改,考生需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择。
3. 志愿确认诚信要求:考生填报志愿、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时需秉持诚信原则,慎重决策;一旦自主选择并被学校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将影响后续升学资格,且学校不再保留其名额。
4. 入学资格审核:拟录取推免生需在2026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按时取得证书,或在入学前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政策衔接与信息关注: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研究生招生最新文件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为准。推免生需主动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及时获取报名、复试、录取等最新通知,避免因信息延误影响申请。
6. 办法适用范围与生效时间:本办法仅适用于南开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推免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七、信息查询、申诉与联系方式
(一)信息查询渠道
报名流程、复试安排、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均会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学校将及时更新招生动态,确保考生能够便捷查询所需信息。
(二)申诉处理流程
考生本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需按以下流程提出申诉:
1. 第一阶段:首先向报考的招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学院收到申诉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形成处理意见并反馈给考生。
2. 第二阶段:若考生对学院的调查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诉,研究生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重新核查,在10个工作日内给出最终处理结果。
(三)咨询与联系信息
1. 咨询部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 咨询电话:022-2350594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3.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综合业务西楼303室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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