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发展定位与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的严谨性与高效性,学院依据上级管理规定及工作细则,专门设立五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并推动协同配合,具体如下: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把控复试录取工作整体方向,制定工作细则,处理重大问题;
2.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核查,判定考生复试资格;
3.复试小组:承担线下综合面试任务,负责考生能力测评与成绩评定;
4.考务小组:协调复试场地、时间安排,保障面试流程顺利推进;
5.成绩复核小组: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对复试成绩计算准确性进行核查。
二、接收条件
申请本院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道德素养良好;
2.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该资格最终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信息为准;
3.对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具有浓厚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探索潜力与专业基础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华中师范大学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无影响正常学习的身心疾病。
三、接收专业
2026 年本院仅开放 “120400 公共管理学” 一个专业接收推免生,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涉及其他专业或学习形式。
四、复试工作安排
(1)推免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8:30 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 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须知:预报名的详细流程、材料要求等内容,考生需查阅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2)复试资格审查
1.审查主体: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在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核查;
2.材料要求: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准确,若存在虚假信息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安排复试;
3.需提交材料清单:
① 《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 份(需按要求填写完整,无遗漏项);
②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证书(或对应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每种材料各 1 份;
③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未盖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
④ 体现学术水平的补充材料复印件 1 份(可选),如代表性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交。
(3)复试名单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后续通过公共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专项通知,考生需持续关注学院官网动态,避免错过名单查询时间。
(4)报到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17:30,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报到,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 8 楼 8002 会议室,报到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5)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全天,其中上午场自 8:30 开始,下午场自 14:00 开始,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提前到达考场;
2.复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具体考场编号将在复试前通过学院通知告知考生;
3.复试方式:采用线下综合面试形式,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
(6)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核心内容:包含四大维度,分别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外语能力测评、专业素质与能力考察、综合素质与能力评估;
2.复试具体流程:
① 考生自我介绍:时长一般不超过 5 分钟,内容可涵盖学习经历、专业基础、科研兴趣、实践经历等;
② 抽题作答:考生从题库中抽取 3 道题目(所有题目均为中文命题),选择其中 2 道题目作答,且必须有 1 道题目使用英语回答;
③ 成绩评定:考官根据考生英语答题表现评定 “外语能力得分”,根据中文回答专业题目的逻辑、深度评定 “专业素质与能力得分”,结合自我介绍及现场交流表现评定 “综合素质与能力得分”;
④ 思想政治考核:各复试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定性评价(非量化评分),评价结果作为录取重要依据。
五、复试成绩计算和拟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专业素质与能力得分 ×40% + 综合素质与能力得分 ×40% + 外语能力得分 ×20%
(2)复试拟录取办法
1.录取基本要求:复试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含 60 分)方可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无论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
2.录取选拔原则: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坚持 “择优录取” 原则。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将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排名未进入计划范围内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系统操作要求:依据教育部规定,推免生的报考申请、复试确认、录取确认等全流程工作,必须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办理的手续均视为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
2.通知接收要求:“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学院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待录取确认要求:每名推免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无法更改,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谨慎决策。
七、信息公开
(1)监督申诉
若考生对复试流程、成绩评定等环节存在疑问或需申诉,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993
电子邮箱:190322009@qq.com
(2)复试咨询
若考生需咨询复试流程、材料准备、场地路线等事宜,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联系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188
电子邮箱:42400753@qq.com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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