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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依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5〕15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现将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免工作核心原则


1. 服务国家战略导向:聚焦高层次急需人才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先推荐符合文化遗产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领域国家战略需求的优秀学生。


2. 立德树人科学评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突出本科阶段学业表现的过程性考查,严格审核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


3.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申诉权,畅通信息公开与异议反馈渠道,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公平参与遴选。


4. 严格管理维护公平: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与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杜绝违规操作,维护遴选过程与结果的公正公平。


5. 专业报考范围限定:学生拟报考的研究生专业,须为“信息资源管理”“考古学”两个一级学科下属的相关专业,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学院共获得11个推免名额,实际推荐人数可放宽至14人(含候补名额),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 档案学专业:推免名额5个,可推荐6人;


2.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推免名额2个,可推荐3人;


3. 考古学专业:推免名额4个(含“硅酸盐质文物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名额1个、“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专项名额1个),可推荐5人。


若某专业出现符合条件申请人不足的情况,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至其他专业。


三、推免申请范围与条件


(一)申请范围


仅限上海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需满足以下身份要求:


本科录取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属于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院将全面考查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学业能力条件:追求卓越,勤奋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的基础能力,且创新意识与科研潜质突出。


3. 成绩表现条件:


强化本科阶段学业全过程评价,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指标,毕业学年学业成绩需高于同专业非推免生平均水平;


学业成绩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为准,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非因课程安排等客观原因,需完成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前,专业教学计划表中所有学科基础课的修读任务。


四、推免遴选指标设定与计算


 (一)遴选指标组成


推免遴选指标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1. 学业综合成绩:指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考试成绩的平均绩点,是遴选的核心基础指标。


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涵盖6类体现学生综合素质与特长的项目,具体包括: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经历;


第二类:有组织的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如学术论文);


第五类:学科竞赛获奖;


第六类:体育竞赛获奖。


指标特殊认定规则


科研创新成果(第四类):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若为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需提供导师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实际贡献;学生与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成果,不纳入加分范围。


学科竞赛获奖(第五类):仅限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竞赛需在《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


 (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


1.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鉴定;


2. 对于联合发表论文或联合参赛的学生,指导教师需出具推荐信,客观说明学生在成果中的具体贡献;


3. 学院组织提交此类成果的学生开展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结合材料与答辩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审核不通过的成果不纳入加分。


(三)指标权重设定


1. 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总权重25%,各类别具体权重如下:


入伍服兵役:30%;


有组织志愿服务:5%;


国际组织实习:5%;


科研创新成果:35%;


学科竞赛获奖:20%;


体育竞赛获奖:5%。


3. 加分细则按学科特点制定(详见下文“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且不超过该类别权重最高分。


(四)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 = 首次考试平均绩点 × 0.75 +(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100)× 4 × 0.25**  


其中,**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入伍服兵役项得分×0.3 + 有组织志愿服务项得分×0.05 + 国际组织实习项得分×0.05 + 科研创新成果项得分×0.35 + 学科竞赛获奖项得分×0.2 + 体育竞赛获奖项得分×0.05**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2日:学院在官网发布《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遴选标准与流程。


2. 9月5日上午10:00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报名,填写《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


提交材料:成绩大表原件、专业排名证明原件、全面发展相关项目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完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9月6日下午13:00:


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学生学术专长;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遴选指标与专家审核意见,综合考察学生情况,在学校下达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4. 9月7日:学院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5. 9月10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6. 9月12日后: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名单;


教务部公示全校推免名单,并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六、推免工作注意事项


1. 制度与决策规范: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需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推免相关制度、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需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


选拔标准、程序等信息需向全院学生公示,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干扰。


2. 回避与报备要求:


学院推免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需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


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的,需主动报备,相关领导干部全程回避;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需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学生申请推免时也需主动报备回避关系;


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处理;未报备且影响公平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需标注有回避关系的学生。


3. 申请与推荐流程: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由导师或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署推荐表,确保推荐材料完整有效。


4. 材料真实性与异议处理:


学生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对推免办法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有异议的,需在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纪检部门实名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处理;


学院无法解决的争议,学生可在学校推免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诉,争议双方需现场陈述理由,由校领导小组最终裁决。


5. 推免资格保留与取消:


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境外公派留学申请,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① 毕业学年学业成绩未达要求,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② 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校纪处分;


     ③ 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成果);


     ④ 未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公平。


6. 推免资格与录取关联:


申请本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


申请外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承诺均不被承认。


7. 加分细则制定与审核责任:


“入伍服兵役”加分细则由学校武装部制定,“有组织志愿服务”由校团委制定,“国际组织实习”由校国际部审核,“体育竞赛获奖”由体育学院制定;


 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真实性,确保加分合规。


8. 失信行为处理:学生申报推免时需谨慎决策,未履行承诺书约定的,视为失信行为,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9. 咨询与申诉渠道:


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联系电话66136008;


投诉及申诉:联系电话66133167;


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七、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


(一)入伍服兵役(权重30%)


以学校武装部《关于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


1. 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0分;


2. 获连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总计85分;


3. 获营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总计90分;


4. 获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20分,总计100分;


5. 多项表彰不累计加分,仅取最高分值;


6. 学生需提供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无法提供原件的不予加分。


 (二)有组织志愿服务(权重5%)


以《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志愿汇”平台记录为准,具体评分如下:


1. 本科期间有有组织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


2. 获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多项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


3. 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4. 志愿服务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逾期经历不计分;


5.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三)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


1. 学生提交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经学校国际部审核通过的,得100分;


2. 实习证明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四)科研创新成果(权重35%)


1. 学术论文: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0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0分;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8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40分;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论文:5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25分;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论文:1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分;


2. 学术论坛入选: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论文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


3. 创新创业项目:


国家级项目主持人:80分,参与人:10分;市级项目主持人:50分,参与人:8分;校级项目主持人:20分,参与人:5分;推免前已终止的项目不计分,未完成项目需签订完成承诺书;


4. 学术论文以见刊(或网络首发)为准,加分需结合论文内容与期刊质量,由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定;


5. 违反学术道德或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五)学科竞赛获奖(权重20%)


仅限《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的竞赛,具体评分如下: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主持人: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2. 教育部教指委创新性优秀科技作品:


主持人: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3. 学校认定的其他全国性竞赛:


主持人: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6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4.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六)体育竞赛获奖(权重5%)


以学校体育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


1. 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100分、4-6名85分、7-8名70分;


2.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100分;


3.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100分、7-8名85分;


4. 学生需提交赛事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多次获奖取最高值,不累计;


5. 成绩认定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12时,逾期成绩不计分;


6.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七)其他规则


1. 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不重复累加;


2. 学生总分相同时,以首次考试平均绩点高者优先;


3. 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 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日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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